岳阳市卫生监督中心开展婴幼儿游泳馆专项检查

21.12.2015  17:37

为保障婴幼儿游泳综合环境的卫生,12月10日和11日,岳阳市卫生监督中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开展了婴幼儿游泳馆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发现主要存在的问题有:部分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个别游泳馆未及时登记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卫生监督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员指出,婴幼儿游泳馆室温应控制在26-28℃,水温应控制在36-38℃;室内环境消毒可使用紫外线消毒,地面可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可用75%酒精或84消毒液消毒;必须一个婴幼儿一池水一张膜,使用循环水的必须及时换水,避免交叉感染;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