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南托法庭: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效果好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南托法庭现有正式干警6人(审判人员4人),合同制工作人员7人。今年以来,南托法庭新收案件794件,旧存案件216件,共计1010件,结案834件,人均收案数252件(以1010件为基数,按四个审判员计算),人均结案数208件(以834件为基数,按四个审判员计算),结案率达到82.57%。人均收案数在天心区法院审判员中位居前列,而人均结案数亦在全院审判员中名列前茅。在2016年第三季度,南托法庭匡迪琪法官、汤伟法官和李俊才法官的结案数分别位居全院第一、第六和第九。南托法庭结案率在全院的民事审判庭中位居第一,在全院所有庭室中位列第四。南托法庭较好的克服了人少案多的矛盾,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总体思路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养成良好办案习惯,狠抓结案目标。 全庭工作围绕“结案”为中心店展开,每月一次例会,跟踪结案率,清查未结案件。全庭干警养成良好的办案习惯,基本做到立案五日内发出传票,庭审三日后出结案文书。
优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 该庭四名法官每人分配了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形成一审一助一书的审判团队格局。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之间合理分工、各司其职。书记员负责排期开庭及庭后的文书送达、案卷整理、归档等事务性工作;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组织庭前调解、证据交换、开庭记录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并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裁判文书;法官则集中精力主持庭审,归纳争议焦点,形成审判思路并指导文书写作。
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把民事审判工作重心前移,积极推进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件,庭前由法官助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使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质证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在庭前得到解决,有效缩短了庭审时间。通过证据交换,法官在庭审中更好把握了争议焦点,在确保庭审质量的前提下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规范庭前调解制度。 法官在接手案件后,针对双方当事人在起诉状和答辩状中各自的诉辩主张,书面审查各方所提供的相应证据材料,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及双方的争议焦点,把握好案情及双方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在开庭审理前,由法官安排法官助理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首先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证据的采信等内容进行评断,在不违背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在庭前将案件调解。
展开裁判文书改革。 在传统的裁判文书格式的基础上,从裁判文书改革样式、庭审模板、常见案件审理要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文书一般只包含诉讼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诉讼请求、被告抗辩要点、案件基本事实和法院裁判主文,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对无争议部分简写,有争议部分详写。
探索法官专业化制度。 该庭将民事案件进一步分门别类,分为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婚姻家事、劳动争议、追偿权纠纷、人身伤害赔偿等不同类型,安排具备一定驾驭审判技巧的审判人员专职审理某一类型的案件,使其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的职业代表性和司法权威性,确保法官能够"术业有专攻"。
诉讼财产保全专人负责,节约有限司法资源。 该庭的诉讼财产保全任务主要由经验丰富的干警饶星负责,各审判小组制作保全裁定书后,由饶星集中处理,统一设计保全路线,合理选择保全时间,力求做到一条路线实现多案件一次性保全,减轻了审判小组的压力,保障了高效办案,提高了审判质效。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