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通报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近日,南县对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南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孝云等人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6年4月26日上午,由南县农业局分管农村清洁工程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孝云带队,县农业局新农村建设股工作人员任军、中鱼口乡副乡长蔡名友等人为成员的农村清洁工程督查组,对明山头镇农村清洁工程进行督查。当天中午,督查组人员和明山头镇协助分管农村清洁工程的党委委员易振兴等人在明山头镇某饭店用餐,期间,李孝云、任军、蔡名友、易振兴违规饮酒。2016年5月5日,南县纪委对李孝云、易振兴、任军党纪立案,南县监察局对蔡名友政纪立案。
三仙湖镇上柴村党支部书记蒋正文违规操办喜宴问题。2015年2月6日,三仙湖镇上柴村党支部书记蒋正文在自己家里操办新屋落成喜宴,违规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13500元。2015年12月21日,三仙湖镇党委给予蒋正文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未退还的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上交县国库。
麻河口镇水利管理站违规发放节日、夜班补助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麻河口镇水利管理站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节日补助、夜班补助共计55300元。2016年1月25日,县纪委给予该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徐长华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上交县国库。
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原效能监察室主任朱成武有关违纪问题。2009年底,县房地产管理局原效能监察室主任朱成武在单位违规报销其妻子朱某应个人负担的社保金21070元;2012年初,朱成武违规领用单位接待用酒茅台酒4瓶,折合现金6400元。2011年11月至12月,朱成武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某房地产开发商办理产权证,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23万多元。2016年2月1日,县纪委给予朱成武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县国库。(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