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旧制度过渡期 单位部分养老金收缴须知

12.10.2016  16:05

  目前,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颁布,在新系统正式运行以前,为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后简称县社保处)将继续维持现行的发放办法。具体为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继续按老制度由县社保处实行社会化发放离退休养老金;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则由县社保处将统筹部分养老金拨付到单位,非统筹部分由单位筹集,再由单位发放。 

  据悉,全县各参保单位应缴纳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继续按老制度、老基数,即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4%进行缴纳,而个人部分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则按新制度,即按在职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的12%进行缴纳。 

  另据悉,2016年财政对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不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县社保处,而是由财政部门预算给单位,再由单位向县社保处全额缴费。待新制度正式启动以后,由参保单位与县社保处按新政策重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