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递补资格审查的通知

28.03.2016  18:02

2016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工作已经完成,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而视为自动放弃共168人,按照《2016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相关规定,确定了递补资格审查对象人员。现将入围递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共132人)予以公布,请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时间地点安排

时 间: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地 点:长沙市教育局机关二楼204室

(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长郡双语实验中学旁)

(二)资格审查要求

1、报考人员须本人凭身份证和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的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单位证明》)参加资格审查;

2、2016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7月15日前)须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4、2016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合同书原件查验;

5、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暂凭国家教育考试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网站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7月15日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附:递补资格审查名单(共132人)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