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一乘客横穿马路时被撞 司机违停亦担责

24.11.2015  13:07

 原标题: 华容一乘客横穿马路时被撞 司机违停亦担责

  岳阳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刘姿言 通讯员 谭 洁)2014年2月21日,被告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华容县三封寺镇某路段时,撞到由北向南横过公路的原告田某,田某由吕某驾驶的客车下车,绕车前部横过公路。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吕某、田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原、被告均无异议,法院予以采信。根据该事故的成因分析,本案由张某承担70%、吕某承担15%、原告承担15%的民事责任较为适宜,吕某系某汽车运输公司雇请的驾驶员,故吕某承担的责任由该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