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安遭精神病人挥拳,鼻梁被打骨折
10月7日上午10时许,湖南省脑科医院综合门诊大楼停车坪入口,一位男子与一女士突然发生争吵并追打她,该院保上前制止时受到男子突然攻击,当事保安黄松亭鼻梁骨折,参与维持秩序的多名保安不同程度受到抓伤。据该女士介绍,该男子为其丈夫,患有精神疾病,她是陪同他来看病的,不料他在医院门口突然发病。
国庆长假最后一天,一位来自长沙的沈姓男子由妻子陪同,来湖南省脑科医院看病。在经过医院大门岗亭旁时突然发病,与妻子争吵并对她拳脚相向,其妻子被追得到处躲闪,该院保安黄松亭上前进行劝阻时,挡在他们中间,患者当时已失去控制,见无法追到其妻子,突然攻击来劝阻的保安,当时保安黄松亭躲闪不及,面部鼻梁被患者直接击中,顿时鲜血直流,两眼模糊,浑身是血。
该患者身体强壮,身高约1.75米,体重约75公斤,当时处于发病状态,情绪激动,后又追打保安队副队长曹潇欣。医院总值班郑烨和保安队长丁吉明闻询后,迅速带领其他队员控制现场,为避免造成更多的伤害,将病人实施保护性约束,用病房送来的平车,将患者送至该院合并躯体疾病精神科(六病室)。约束及运送病人期间,多名保安队员身上受到抓伤。受伤最重的黄松亭,因面部受到攻击,后检查结果显示为面部鼻梁骨骨折,目前医院方已安排其在该院耳鼻喉科进行治疗。
据悉,该沈姓患者已有13年的发病史,在湖南省脑科医院被诊断为:继发性癫痫引起的妄想性精神障碍,有较强的暴力和攻击倾向。湖南省脑科医院合并躯体疾病精神科主任蔡溢介绍,就像自家的小孩不懂事,危害到他人或公众的安全,监护人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伤人者不会被判刑不代表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受害者可以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伤人者的监护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在精神科病房里,虽然医护人员们都“久经考验”,具备一定的防范意识,但对于这类精神疾病患者突发的攻击行为,仍然防不胜防。
如2014年9月18日晚,该院4病室一患者突然情绪激动,将病房柜门拆下,并准备用柜门砸玻璃,值班护士郑仕刚在安抚和劝阻过程中脸部被患者抓出三条2-3cm的抓痕,出血不止,但他忍住剧痛,与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将患者行保护性约束,并坚持耐心劝导患者,安抚患者情绪。
2014年7月27日晚,七病室患者在护士为其进行晚间治疗时,突然发生冲动行为,手持牙刷从背后袭击当班护士谌军,并将其摁倒在地,谌军在制止其冲动行为的过程中,身上多处被打,肩膀处严重青紫。
2014年7月3日13:00左右,31病室新入院患者突然情绪激动,冲动伤人,有伤害同病房患者的倾向,当班护理人员唐虹第一时间予以安抚和劝阻,被该患者紧紧掐住脖子近一分钟之久,脖子受伤并严重受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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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精神疾病发作的不可预见、不可防范性,精神障碍患者打伤医护人员事件频频发生,但是职业道德要求精神科医护人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所以抓咬踢打、谩骂、恐吓、吐痰对精神科医护人员来说更是家常便饭,对此湖南省脑科医院还特别设立了“委屈奖”。这种精神科医护人员被患者侵害受伤的事件,据该院的不完全统计,2011年通报过表扬过19人次;2012年通报表扬过18人次;2013年通报表扬过37人次;2014年截至9月底,已通报表扬了3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