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惠民持续投入,便民缴费创新出台
17.11.2016 13:02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1月15日,长沙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 收缴工作动员会议,在长沙县商务写字楼顺利召开。根据会议安排,11月起,全县正式启动2017年度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工作。
会议明确,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2017年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长沙县继续保持由县财政代缴15元/人的惠民政策,居民医保实际个人缴费标准为135元/人·年。其中“三无”人员、城乡低保人员、优抚人员、残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代缴。
同时,为进一步鼓励居民主动参保意识,便捷参保缴费流程,规范基金管理,长沙县2017年创新参保缴费模式,由原来的村干部“上门收费”方式改成居民“自助缴费”方式,参保对象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本、银行借记卡)到所在社区(村)参保点, 通过医保自助缴费终端(POS机)刷卡办理参保缴费。长沙县居民参保缴费方式的调整是适应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社保缴费不出村不出户的重要探索,也是现行工作方式的很好变革。
转自湖南民生网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7.11.2016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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