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出台《关于推进新区统筹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构筑“国家级新区+”发展格局

14.07.2016  02:03
    记者从湖南湘江新区获悉,为进一步强化新区统筹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区域内各独立行政区和经济功能区的互补优势,凝聚同心同向、共建共享的发展合力,最大限度提高发展质量、速度和效益,构筑“国家级新区+”发展格局,新区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区统筹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据了解,《关于推进新区统筹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共十条,即“十统十融”,提出了新举措:如建立新区基准地价体系,探索实施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差别化基准地价,对重大产学研及重大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企业总部、金融项目用地,探索实施协议出让管理办法,探索土地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新模式。


    《意见》还在“统筹两型建设,促进生态融合”方面作了有益探索。意见明确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功能分区控制,明确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保护区域,构建“一轴、三廊、多节点”的生态安全格局。统筹编制覆盖1200平方公里范围的《湖南湘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湖南湘江新区中心区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规划》。启动实施《湖南湘江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五年实施纲要(2016-2020年)》,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绿色出行体系,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经验。全面推进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和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促进绿色建筑成片发展。统筹分布式能源站建设,推广建筑产业化技术、餐厨垃圾和有机生活垃圾微生物处理技术,打造“两型社会”建设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