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企业最高可申请百万元生态奖励

15.10.2014  10:54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0月15日讯(记者 陈琳玲)《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生态园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即将到期,近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讨论通过,即将出台。根据《办法》,管委会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将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污染源防治、生态化改造、循环经济、环保监督管理等项目。

  企业进行污染源防治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的,根据项目环保投入情况,单个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内的奖励资金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奖励每家安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15万元。

  进行生态化改造项目的,环境体系认证每家奖励5万元,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每家奖励10万元,节能环保社区每家奖励3万元。清洁生产审核通过评审的每家奖励1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内奖励资金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专项资金将在每年7月由区产业环保局、财政局联合组织申报。

[编辑:欧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