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劳动仲裁员聘任会议召开

20.11.2015  16:13

  11月18日,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了兼职劳动仲裁员聘任会议。市人社局副局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周柏清,市总工会副主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鲁承钢和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江权出席了会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姚正华主持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开招聘、考察、培训、新任仲裁员考试等程序,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聘任曾佳魁等13名同志(名单见附件)为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在此次会议上,鲁承钢代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宣布了聘任决定,与会领导向兼职劳动仲裁员发放了《兼职劳动仲裁员聘书》。随即,姚正华院长宣读了《河西仲裁派出庭仲裁员和书记员管理办法》。最后,周柏清副局长作了讲话,他强调:通过严格程序,层层选拔,聘任这批兼职劳动仲裁员,是为了提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处理能力,满足河西仲裁派出庭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是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力合作的成果,兼职仲裁员在工作中应当定准角色,严守纪律,依法办案。

 

 

会议结束后,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事争议仲裁庭庭长何志敏对全体兼职劳动仲裁员就劳动争议仲裁程序问题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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