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判管理评查 严把案件质效关

26.09.2016  14:35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今年以来,江永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有力地提升了案件质效。

    进一步完善评查标准。 根据上级法院案件质量的要求,修订完善了《江永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取消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技术指标,突出“质效双优”,明晰不同型案件评判标准,对不同案件实行差异化评查,确保每一项考评有理有据。

    构建体系化的案件质效管控体系。 强化体系建设,依托数字法院系统,构建从立案到审理、执行一体化的质效管控体系,做到了管理无缝对接,管理不留死角。强化审管办的核心职能,加强对案件流程监管,组织实施案件评查,实现程序与实体并重。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部门的管理责任。

    实行案件每月通报制度。 对各业务庭室办理中案件、送评案件和审判流程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在每月的《审判管理通报》中进行通报,对临近审限案件进行跟踪,对瑕疵案件实名通报、处罚,对庭室和法官办案质效进行排名通报,促进各庭室和法官形成良性竞争。

    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 案件评查结果与庭室和法官绩效挂钩,提升法官办案积极性。建立案件质量考核奖惩机制,对多办案、办好案的法官予以奖励,对重大差错案件和违法违纪行为实行责任倒查,对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和分管领导逐级罪责处罚。强化案件质效考评结果运用,将办案质效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相结合,让案件质效考核真正发挥作用。

来源:江永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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