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创新审计监督模式 提升经责审计效能

10.10.2017  00:56
           今年来,汉寿县审计局针对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综合性、针对性和政策性强的特点,创新审理模式,提升审计工作效能,稳步推进经责审计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是抓基础,规范业务执行流程。对国家审计准则和现有制度未明确的事项,作出补充和细化,明确经责审计事项每个环节所要执行的业务制度。规范审计处理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对同类问题统一定性、统一法规适用、统一处理处罚尺度。对时间要求紧、集中送审的项目,规定时限、集中人力进行批量审理,提高了审理时效性,又保证了定性处理的统一性。

二是强制度,完善分类管理机制。制定《汉寿县审计局关于印发《经责审计纲要》的通知》,按照单位性质、领导干部岗位性质、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确定相应的审计方式,制定对应的审计方案,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审计重点,提升审计实效。

三是重创新,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该局结合乡镇决算审计及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选取一些乡镇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总结审计技术方法,界定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责任,为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奠定基础。

四是促合力,构筑齐抓共管新局面。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等工作衔接,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纳入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体系之中。与县巡视办有机结合,协调联动,共同抓好任前告知、年度报告、任中审计、离任交接和审计整改等制度有效落实。(审批领导:李新辉 供稿人:  胡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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