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刘少奇同志纪念馆与列宁纪念馆签订合作协议

10.08.2015  19:56

        8月7日,刘少奇同志纪念馆与列宁纪念馆签订合作协议仪式在俄罗斯乌里扬诺夫斯克州列宁纪念馆举行。这是两馆根据中俄两国建交公报及湖南省与乌里扬诺夫斯克州友好协议的基础上,为实现共同发展,凝聚力量进行陈列展览交流和科研协作而签署的文化交流和技术合作方面的协议,协议有效期五年。签约仪式由列宁纪念馆副馆长尤利娅主持,乌里扬诺夫斯克州文化部副部长西多洛娃、俄罗斯亚洲工业企业家联合会主席刘丽达、列宁纪念馆馆长卡萨可夫、副馆长安德烈、刘少奇同志纪念馆正县级干部王定良、馆长助理、陈列艺术部部长彭明建等出席仪式并讲话。
        仪式上,列宁纪念馆馆长卡萨可夫和刘少奇同志纪念馆正县级干部王定良分别签署合作协议。西多洛娃在讲话中指出,今年7月她曾去中国,对这个美丽的国家留下了深刻的印家,也记住了双方合作的主题。今年是列宁同志诞辰145周年,两馆签署的合作协议,是对列宁同志很好的纪念方式。祝愿两馆有着良好的合作前景,也希望能再次去中国。刘丽达在讲话中表示,作为伟人的后代,她明白自己肩负的使命,要积极为发展俄中友谊而努力,积极为中俄文化交流和红色旅游方面的合作牵线搭桥。两个馆的陈列交流和合作,可以吸引更多的中国人来俄罗斯旅游,也会让更多的俄罗斯人民了解花明楼,了解刘少奇,了解中国。她将努力推进两馆的交流与合作。
        这是刘少奇同志纪念馆第一次与国际博物馆同行在学术研究和陈列展览等方面建立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根据合作协议,列宁纪念馆将于2016年9月和11月,分两次到刘少奇同志纪念馆举办《弗?伊?列宁与伏尔加河畔的列宁纪念馆》图片展和《伏尔加河与长江:伟大的河流与友谊》专题展览。刘少奇同志纪念馆将于2017年11月,到列宁纪念馆举办《俄中友谊的奠基人刘少奇》专题展览。
        (宁乡县旅游局 供稿)
       

(编辑:曾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