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督查我省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10月12日到14日,受国务院办公厅和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的委托,教育部副部长、国家总督学刘利民带队对我省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在湘期间,督查组深入长沙市雨花区和常德市临澧县、鼎城区等地,走访乡镇(街道)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当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在省政府举行的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会上,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民政厅厅长段林毅作了工作汇报,刘利民副部长代表督查组向省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刘利民副部长充分肯定了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成绩: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今年,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专门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形成了领导协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救急难”,监督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计划、有规划、有落实。二是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完善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社会救助和有关工作纳入到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协同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全省所有乡镇、街道都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多个市、县出台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政策文件,特别是民政、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开展“阳光救助”,形成了非常好的长效机制。三是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经办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所有县市区设置了社会救助局,乡镇建立了专门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形成了全覆盖的工作网络。省政府提出“乡镇每万人配备一名民政干部”,使得基层工作力量得到明显增强。将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工作经费分别按上年上级安排民政资金总额的2%—5%左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四是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夯实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的基础。全省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了系统管理,96%的县建立了信息核对机构,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不足,刘利民副部长建议湖南省委、省政府继续完善社会救助相关制度,结合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注意发挥政府救助的主体作用和社会慈善救助的补充作用;大力支持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利用云技术、大数据,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度,实现共享共赢;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