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庭“搬进”社区

22.09.2015  18:43
  湖南法院网讯  9月22日,澧县人民法院在澧县道河乡天子山社区居委会对被告人李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邀请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及该村支部书记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李某某现年72岁,丈夫去世多年,系澧县道河乡廖坪村人。因申请低保、树款结算等纠纷对本村村干部心存不满。2014年11月9日10时许,李某某携带榔头、锄头闯进村部,砸坏村部办公室门窗、办公桌椅、空调等,毁损财物价值739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对其判处罚金三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对现场群众进行了现场说法,群众深受教育,纷纷为这场家门口的庭审点赞。 来源:澧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