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刊文批东盟秘书长称九段线不合法
东盟秘书长黎良明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主张不合法,并称南海正在发生的一些事情使南海形势进一步复杂化,影响了东盟共同体建设。
人们不禁诧异:这位秘书长所说的法律标准是什么?他是 何方 神圣?他有何资格说这些?究竟是谁在影响南海稳定以及东盟建设?
首先,中国提出的“九段线”主张了什么?有三点。其一,“九段线”中方一侧所有岛礁属于中国。其二,这些岛礁周围水域属于中国。其三,在“九段线”中方一侧的其他水域中方有使用权。中国有何依据?也有三点。其一,中方最早发现并使用了这些岛礁,在历史上一再以各种方式提出诉求,并于上世纪40年代末全面完整地提出了岛礁主权诉求。其二,在中国于上世纪提出全面完整诉求时,其他各方未提不同意见,有的国家甚至在此后半个世纪中还多次以国内法形式明确表示这些岛礁不属本方。其三,有的国家,比如越南,曾以行政当局的外交文书方式,明确表示这些岛礁属于中国。
但是,这样的国家,比如越南,出尔反尔,如今否认其当初确认这些岛礁属于中国的文书的合法性。这样的国家不仅使用武力非法鲸吞中国海上国土,甚至变本加厉地通过国家海洋法以图将其侵略所获合法化、永久化。反过来,还说是中国的“九段线”不合法。不合什么法?大概是指1982年的《 联合国 海洋法公约》。殊不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只谈如何使用海洋,不谈海洋岛礁主权。要谈岛礁主权,恰恰是越南等国违反了《联合国宪章》,侵吞中国海上国土,蚕食中国海洋主权。
其次,黎良明秘书长何许人也?起一下底,不难发现他是越南人。难怪作为国际组织的秘书长,他有激情要为越南或与其类似利益观的国家以及人们说话。黎良明先生1975年入职越南 外交部 ,连续在越外交部供职37年,官拜大使、司长以及越南驻联合国代表,算是副部级官员。2012年,他作为唯一候选人获得一致支持,出任东盟秘书长。
作为资深外交官,秘书长先生理应遵守行规。外交官代表国家,讲话必须得到政府授权,至少不得违反国家政策。作为国际组织的秘书长,讲话必须得到所在组织的授权,至少不得同其现有政策相悖。请问一下:东盟作为一个国际组织,什么时候认为“九段线”主张不合法了?只要稍有一点常识,就会知道东盟的共识制决策,也就不难明白东盟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永远不会主张“九段线”非法。
最后,敦请黎良明秘书长自重。越南外交官出任东盟核心官职,是全体成员国对越南的尊重,应表现出与此重托相称的素养。外交官也有祖国,不可能没有国家利益。但作为国际公务员,讲话还得遵守国际规则,不可十分任性。关于南海岛礁以及相关海洋权益确实存在很多争议,不仅存在于中越、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也存在于其他的南海相邻国家之间。有分歧,理应通过谈判解决,或者搁置分歧先行合作,而非以国际组织秘书长身份,在并未获得成员国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个人或自己国家的意见,强加给该组织所有成员国。黎良明秘书长如此霸道,才确实使南海形势进一步复杂化,也势必影响东盟共同体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