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伤治疗3月达出院标准 自称四肢动弹不得赖医院
4月20日,省第二人民医院,53岁的朱某躺在病床上接受采访,隔壁病房的人忍不住过来看热闹。图/潇湘晨报记者 蒋丽梅
红网长沙4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莹 实习生 罗慧 通讯员 杨文)受伤住院,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是件难熬的事。在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53岁的朱先生于去年11月初因车祸受伤住院,肇事方为其支付了超过3万元费用。大约两个月前,医生诊断其已达到出院标准,但朱先生却不愿回家,他认为“自己病情比较严重,要继续治疗下去”。
4月18日,院方召集朱先生亲人、肇事方、交警和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再次协商朱先生出院问题,但因为朱先生非常抵触,最后仍旧没有得出解决办法。
“我就是不出院!出去了谁管我?”4月20日,朱先生躺在病床上,言辞激动。去年11月,朱先生行经坡子街附近,被一辆正在倒车的小车顶到墙上,他被送到省第二人民医院急救。
院方介绍,到今年2月中旬,朱先生完成了治疗过程,完全达到出院标准,医生判断他“已恢复到能够恢复的最好状态,按道理是不应该再住在病房了”。病房里有知情者告诉记者,亲眼看到过朱先生脚踢被子,在夜间下地行走。科室护士拍下的视频也记录了这个画面:“如果瘫痪是不可能做这些动作的”。
然而,朱先生却不愿意出院。一位医生介绍,朱先生总说四肢动弹不得,并拒绝配合进一步的身体复查。这一拖就拖了近两个月,朱先生已欠下1万多元费用。
院方联系了朱先生的家属,但得知的情况是,朱先生早已离异,两个女儿远在深圳工作,“都没有答应接他走”。
对此,肇事方刘小姐也很无奈。她在事故中被交警部门划定为全责,之后按照正常事故处理程序走,在今年3月份之前已为朱先生支付了超过3万元费用。“但现在医院认为他可以出院,他却不愿意,像无底洞一样,我就不愿意再给钱了。”刘小姐说,她并不想推卸责任,愿意承担“法律判定的所有赔偿金”。
遇到类似情况只能反复联系相关部门协调
“碰到这类情况,医院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处境很尴尬。”4月20日,省第二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李强说,这原本是一场车祸引起的赔偿纠纷,患者可回家休养,他如果占着床位不走,就可能造成其他需要住院的人没有床位。但医院不可能把病人赶出门,也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李强说,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除外)每年遇到的类似情况有20多起,比如有一住就是一两年的孤寡老人,或者家属不肯接收的精神病患者,“医院非常被动,只能反复联系病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助协调”。
李强介绍,“达到出院标准而不出院的”病人有几种:经济条件差、无劳动能力或没有家属承担抚养赡养义务;与医院有医疗纠纷,不愿缴清医疗费;发生交通肇事、工伤等情况,与事故责任人不能达成赔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