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出台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日前,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完成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0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以上;形成按岗定员、可持续发展的师资队伍配置机制,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补齐配足教职工并持证上岗,幼儿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其中大专以上达90%;形成注重内涵、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80所幼儿园达到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120所民办园达到一、二级普惠性民办园标准。
我市于2011年启动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3年底出台《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补充意见》,经过5年发展,截止2015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1548所,比2010年增加了553所;在园幼儿达25.55万人,比2010年增加8.41万人;公办幼儿园346所,比2010年增加167所,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从88.1%增加到92.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23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67.8%。“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顺利完成了第一期行动计划的目标。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学前教育的数量、布局、结构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未来几年,全市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趋势,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因此,我市启动了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大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未来五年,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将以“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健全机制、提升质量”为重点,通过统筹资源、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广覆盖、保基本、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为切实保障二期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目标的有效落实,确定了六方面推进措施:一是科学统筹,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二是加大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经费;三是多措并举,扩充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四是优化队伍,增强学前教育师资力量;五是遵循规律,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六是加强管理,健全学前教育监管体系。
《长沙市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6—2020年)》要求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根据本计划的目标任务,科学编制区域内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将任务落实到每个年度,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