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8.11.2014  19:20
      近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紧紧围绕湘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需求,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以气象防灾减灾为主线,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为宗旨,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
      《意见》明确气象现代化的重点任务是建设先进的综合气象观测体系、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象现代化支撑能力和保障措施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气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
      《意见》提出气象现代化的主要目标是力争2017年前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建设水平,使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若干领域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气象监测更加可靠,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预报预测更加准确,天气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预警信息更加广泛,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服务更加优质,公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在强化气象现代化建设保障措施方面,《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情况,增加地方气象事业基本财政预算。对未列入财政基本预算又必须支出的,如气象雷达、区域自动气象站运行维护、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上级有投资且要求地方配套经费的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各地按要求匹配投资到位。并明确湘潭气象雷达系统建设和湘潭市、湘乡市、湘潭县气象预警中心建设等项目要列入当地“十三五”规划,落实配套投资,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