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文明花开 硕果累累

09.03.2017  00:35

  红网凤凰县分站2月28日讯(分站记者 龙磐 通讯员 张晓莉)2月27日,记者从湖南省文明网当天公布的“湖南省2016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公示公告中了解到,凤凰县林峰乡荣获湖南省文明村镇,凤凰县国家税务局、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中共凤凰县委办公室荣获湖南省文明单位。

  林峰乡位于凤凰县西南部,东与水田乡相连,南与麻阳县接界,西与新场镇接壤,北与廖家桥镇相邻,距县城25公里。三年来,林峰乡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在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不断加大文明建设工作力度,取得明显的成效,多次被州、县授予先进单位。

  凤凰县国税局一直以来坚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于2004年和2010年两次获得过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全局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创建热情,全员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文明创建氛围,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有重点、有亮点、有突破,有力推动了国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凤凰县检察院把文明单位建设作为推进全院工作的强大动力,通过吸纳传统文化、融汇地域特色、总结提炼文化理念,全面构建以“天下凤凰、文明检察”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品牌。以“结合业务抓文明创建,通过规范执法树文明形象”为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强素质、抓管理、促规范、创业绩、树形象”的工作措施,通过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推动了全院“五个文明”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为当地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自2012年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来,凤凰县委办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狠抓落实县委中心工作,在综合信息、日常运转、督查督办、后勤接待、办文办会、等自身建设上下功夫,自加压力、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在获得“州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后,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16年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