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进行时”
05.05.2015 18:09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据了解,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凤凰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资金来源主要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由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筹措,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据统计,凤凰县审批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6399人,基本养老金月人均由1439.34元(其中按湘政办发〔2003〕44号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参保退休人员为1488.02元)调整为1640.12元(其中按湘政办发〔2003〕44号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参保退休人员为1728.53元),月基本养老金支付总金额由921多万元调整为1049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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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5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