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亮剑出鞘,攻克陈年“骨头案”

14.12.2017  02:18
  • 对执行工作进行分工部署
  • 整装待发
  • 拉起警戒线
  • 腾空房屋
  •   湖南法院网讯 12月7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在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县检察院的监督下和县公安局、县执法局及腊尔山镇政府的配合下,组织出动200余人12辆警车,奔赴腊尔山镇执结了一起腾房“骨头案”。

       “老赖”曾经暴力抗拒执法,甚至扬言点燃煤气罐抗拒法院执行

      唐某、王某夫妇与申请人龙某甲于2006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位于腊尔山镇的一栋三层楼房卖予龙某甲。申请人龙某甲支付房款后,被执行人唐某反悔,不愿意交付房屋也未退还龙某甲支付的房款。后龙某甲将争议房屋换锁,唐某的舅父龙某乙强行砸锁进去居住。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龙某甲遂向凤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作出(2006)凤民初字第242号民事判决,判决唐某、王某夫妇与申请人龙某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就唐某的舅父龙某乙的侵占行为,凤凰法院作出(2007)凤民初字第254号民事判决,判令龙某乙停止侵害,返还诉争房屋。

      2008年1月7日申请人向凤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龙某乙返还诉争房屋。同年,凤凰法院组织强制执行遭遇暴力抗法,致使该案未能执行完毕,该院对被执行人龙某乙依法拘留15日,后龙某乙外出下落不明,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14年凤凰法院再次到诉争房屋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龙某乙将诉争房屋一楼门面租赁给第三人吴某和石某,房屋二楼及三楼一直空置无人居住,而被执行人龙某乙依旧无法取得联系。后该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会同腊尔山政府及村干部做相关涉案人员的摸底排查,并耐心做案件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一次次走访、一遍遍沟通后,双方曾多次达成回购意向,但又因提出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差距甚远,最终导致无法达成和解。之后,在该院张贴腾房公告后遭到了唐某的激烈对抗,甚至扬言点燃煤气罐抗拒法院执行。在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意识到,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对抗情绪非常强烈,若该案得不到妥善执行将会造成极为不利的社会影响。

      精心布局向执行难宣战,重拳出击强制腾房破难题

      凤凰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同时,向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进行书面汇报,得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该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决定于2017年12月7日,对诉争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因诉争房屋仅一楼出租用于经营,执行干警在执行前积极做租赁户吴某和石某的思想工作,两人已主动开始搬离物品。执行当天,全体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时,诉争房屋赁户石某已经搬离,而吴某也正在清理物品搬离。在宣布执行相关纪律后,执行干警立即上楼排除安全隐患,随后,执行人员在执行监督员的配合下,对屋内物品予以拍照、录像、并制作笔录、清单,并将腾退物品搬至指定地点。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法院执行干警将腾空的房屋交付于申请人龙某甲,并到被执行人龙某乙家中告知其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取走房屋物品及逾期不取的法律后果。整个执行过程在县人大、县政协、县检察院的监督下进行。至此,一起长期占房拒不腾退的骨头案件得以攻克。

      据悉,今年以来,凤凰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深入扎实的开展了各种执行专项行动,对多起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惩戒了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解决了一批骨头案,震摄了一批“老赖”,有效推动了破解“执行难”问题。 来源:凤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