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准狠打击犯罪 情理法止访息诉
27.12.2016 18:41
本文来源: 法院网
审理前精心准备、周密部署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是刑法修正后规定的新罪名。由于近几年发案率快速增长,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为加强打击,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分别于2014年、2015年联合发出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依法处理非法集资犯罪的通告》。处置时要求把握维护受害群众利益最大化,实现社会负面影响最小化,行为主体受到正面教育的深刻化三条原则。据此,在受案后,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确定由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领导、有关庭室负责人组成。全面及时掌握所办案件进程,并在各个环节予以具体指导。指定政治、业务素质高、庭审驾驭能力强的刑庭庭长王伟担任审判长并主审重大案件,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逐案均制定了切实可行、周密细致的审理预案。审理中每个环节均有应急措施。在与公诉机关积极协调的同时就某些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法院给予指导,形成全院上下一盘棋参与,干警胸有成竹全力以赴的办案格局。
审理中把握重点、严格依法
严格依法是人民法院的办案宗旨,首先是程序上严格依法。以程序的公正确保实体上的公正。无论在审理前,庭审中还是宣判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法庭均让其充分行使。其次在证据使用上,举证、质证不放过任何细节疑点。如深圳兴金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非法集资案,其被告人郭金贵的辩护人提出“在2013年7月31日至2014年11月25日期间郭金贵与其子郭巍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法庭在质证及认定事实时引用公诉机关所举兴金都株洲分公司会计周湘,出纳苏瑶,业务员刘敏、吴师军、陈雪峰等,被害人向桂云、陈开钟等共30多人证言及经司法鉴定的书面合同,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资金收入凭证等大量证据,足以证明郭金贵明知自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山东省高密市及辽宁省开原市两地警方网上追逃,仍要自已的儿子被告人郭巍接手管理深圳兴金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株洲分公司,且在株洲向79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727万元,两被告人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完全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由于庭审中坚持认定有据否定有理。二被告人对自已被指控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合议庭在审理湖南胜善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集资刑事案时,发现仍有少数被害人心存侥幸,不报案等待被告人还钱。已经报案的被害人中由于情况复杂材料也不够齐全,有的鉴定结论亦未认可,便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及时完善相关材料后经再次开庭,在确凿的证据、清楚的事实面前,被告人殷耀卿当即在法庭上表示认罪服法。庭审期间,主审法官还要接待大量的被害人,做好其安抚工作,确保审判顺利进行。此外,我院还将140余件曾以民间借贷纠纷立案的被害人相关材料移送到公安机关一并侦查。由于坚持了严格依法办案,每件案件都能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处理恰当。如对被告人郭金贵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郭巍、殷耀卿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且均被分别处以巨额罚金后,三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判决后适时追缴退赔,做好服判息诉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因为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经济损失巨大,追赃非常困难,大部分款项均已挥霍或无法查清去向,追赃金额远低于实际损失数额,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案件被害人均血本无归。如胜善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263名被害人便相互串联组成维权小组。刑事部分审结后每天均有三、五十人来法院信访维权,要求挽回其所受216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给法院施加压力,矛盾有一触即发之势。对此院党组及时启动善后处理应急预案,一是立即由主管副院长谭东云党组成员黄跃进率领由执行局正副局长、政委等精兵强将组成执行专案小组远赴洛阳,处置已被公安机关查封的被告人殷耀卿以建洛阳明瑞康乐宫养老院名义所购买的土地,二是党组书记、院长杨瑞斌多次出面亲自接待来访的维权小组代表及部分被害人。承诺每星期都将与维权小组通报执行进展情况,做好其安抚工作。三是适时让维权小组代表随同执行人员多次到洛阳了解实际情况,商讨可行的执行方案。还请市中院执行局的负责人到洛阳市中级法院协调协助执行。将查封土地按程序依法裁定进入评估、拍卖。执行人员冒着酷暑历时八个多月,经多次往返洛阳,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已初步达成让原土地出让人陈明义以1710万元卖出的一块产权不清晰的土地又以1300万元重新购回,并在两年内付清钱的方案。该方案落实后,被害人按比例分配将可挽回百分之六十以上损失。胜善投资公司案件的被害人见法院工作扎实,处处为他们着想,再也未集体来法院上访了。兴金都股权投资公司非法集资案的被告人郭金贵、郭巍家住辽宁铁岭,在深圳注册公司后又到株洲成立分公司行骗。所得资金被用于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辽宁昌图县法院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时所欠巨额债务及自已大肆挥霍,造成在株洲602名被害人3469万余元血本无归的严重后果,也给法院的止访息诉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该案在侦查、起诉阶段便几乎每天都有被害人来法院信访接待室咨询如何维权。在法院审理中则有更多的人打听能否为他们挽回损失。在判决中得知其非法集资款已最终血本无归后他们更是无法接受。多数人对二郭的赃款走向存疑,认为司法机关没有尽责追缴,产生怨气。种种矛盾在该案判决生效后都集中到了本院信访接待部门。也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院党组极其重视这一情况,分管立案信访工作的副院长林媛多次召集立案庭负责人与信访接待人员认真研究,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情、理、法并重,化解矛盾止访息诉,并多次亲自参与接待。针对该案中被害人多数为七十岁左右,且用多年积蓄投资的老年群体。首先坚持文明接待,礼貌接访。对来访人员进门问好,让座倒茶,认真听取他们的倾诉。对个别人还让他尽情发泄对政府的、社会的、政法部门的看法。发泄完了,我们再劝,再解释。其次是以案释法,提高投资风险意识,让其明白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远离非法集资,以免掉进犯罪分子的陷井。再次是以亲情化解放下包袱。74岁的被害人张某挡不住非法集资的诱惑和欺骗,瞒着家人将一生积蓄养老钱24万元全部投入。损失惨重的她每星期都会来,来后总是哭,一哭半个小时,并说受此打击连死的心都有了。我们好言安慰劝其保重身体同时动员其家庭成员一齐来做工作,在亲情关怀和接待人员帮助下,老人终于走出了阴影。此种情况并非单一,有时参与接待的领导和接待人员忙得吃不上饭,下班关不了门。庭长陈永红多次感慨地说,看上去我们每天忙的都是小事,但总觉得心里累得慌,正是这种累才使我们法院工作更加贴近人民,不断为社会注入正能量。有付出就有收获,在全院各方共同努力下,天心法院所审结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做到了无矛盾激化,无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也一天比一天少,风险防范掌握在法院可控范围之内。 来源: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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