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多措并举治“老赖”
欠债不还,逃避执行,对于老赖,各地法院都感到头疼。但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多项举措着力解决“执行难”, 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让“老赖”无处藏身。有了新的执行举措和办法,执行法官两月未到就为当事人追回了23万余元的执行款。
截止8月31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72件,执结案件 1583 件,结案率为64.04%,执行标的额达38114.04万元。
院长挂帅上阵多措并举抓执行创工作新局面
对于老赖而言,往往把法院的判决当成一张废纸,或藏匿财产,或隐匿他乡,总是穷尽一切办法逃避法院执行。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神圣和严威,冷水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芳萍特别强调要把执行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她亲自挂帅抓执行,明确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打击和震慑力度。从而开创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今年来,在冷水滩法院的电子显示屏上,连续滚动播放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媒体网站上公布老赖黑名单700余人。
为了保障执行的威严态势和社会效果,该院还将通过当地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新闻平台,开展广泛深入的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展示打击成果,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凝聚共识,形成声势,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传播正能量。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主流媒体上开设打击拒执犯罪案件专栏、进行专题报道等渠道对拒不履行、拒不协助执行和暴力妨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的方式,形成强大的打击拒执犯罪舆论氛围。
名单公布和舆论宣传,效果立竿见影,多名老赖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或通过电话、亲朋好友等与法官沟通,表示将尽快履行义务。
为做强做实联动机制建设,冷水滩法院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推动建立覆盖金融、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税务等部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平台,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以实现被执行人的信息资源共享,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这一措施切实提升了执行工作的绩效。
强化威胁机制重点打击老赖拒不执行
冷水滩法院针对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
截止目前,该院移送公安侦查案件40件,已由法院作出判决案件2件,由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1件。
如2006年2月23日,原告李某因与被告人林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向冷水滩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经一审、二审、重审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1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林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李某返还合股资金290600元。但林某有能力偿却拒不偿还,为躲避执行还恶意转移财产。2015年7月14日,冷水滩法院以林某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涉嫌犯罪为由,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15年7月28日,公安机关将林某抓获归案。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以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提起公诉,冷水滩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各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只要被执行人一用身份证登记,立刻查出被执行人的下落。
如一起2015年由冷水滩法院判决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人肖某应当偿还李某的借款本金60万元及其利息,但被告人肖某一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躲避到外地,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冷水滩法院将其移送至公安机关, 2016年9月1日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肖某主动表示愿意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执行法官两个月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
2016年4月19日,永州市民黄和平、陶翠花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委托其子黄志刚及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金引擎法律风控(湖南)研究所所长、湖南琨霖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剑依法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对开发商永州市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本金及办证费用和赔偿损失。
次月26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开庭审理后,严格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和合同文件的约定,并在开庭后7日内作出了判决,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改革所带来的法官担当和效率!
判决下达后,由于开发商拒不履行判决内容。2016年7月13日,原告依法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庭受理后,快速分配案件,并确定执行法官。
“立案后虽然只与案件承办的黄宏清法官通了两次电话,但是可以感受到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在狠抓、深改执行工作带来的春风,以及黄宏清法官在办案中的认真、细致、专业、敬业。”申请执行人黄和平说,不到两个月时间,被执行人就主动打电话让我们一起去法院执行。
2016年9月12日上午,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双方一同来到黄法官的办公室要求执行和解。为了让双方当事人明白什么是执行和解,黄宏清法官耐着性子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了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的各注意事项及协议书内应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此后,双方当事人在黄宏清法官的主持下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为了避免出错,黄宏清法官本着对老百姓认真负责的态度再三核对了协议书中的各事项是否完整及有无遗漏等不完善的现象。确定一切无误后,被执行人于当日上午就将23万余元执行款汇入了法院专门账户。至此,申请执行人悬着的一颗心总算落了下来。
来源: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