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批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权证书在长沙县颁发

11.07.2017  08:21

  6月30日上午,长沙县在高桥镇维汉村委会举行颁证仪式,向维汉村关山组、建设组、樟树组颁发全省首批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权证书。此举标志着长沙县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新突破,对全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管护机制创新具有重大示范作用。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省水利厅于去年7月出台了《湖南省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在长沙县等四县市启动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一年来,长沙县自主改、大胆试,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在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的指导和支持下,摸索出一整套工作方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对山塘、水闸、机台等农田水利设施实现不动产登记。此举能够进一步调动受益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性,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营、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对保障和维护农民集体权益、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和促进农田水利设施流转具有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省将在总结长沙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