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巡回督导与挂牌督办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政办明电〔2014〕191号)精神,为切实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遵照省政府领导指示,经研究决定省水利厅对全省14个市州派出巡回督导组,对部分县市区进度滞后项目派专人驻点挂牌督办。
一、督查内容
1、2014年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情况;项目完工及通水入户、解决人数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等情况;供水水质情况;问题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2、进度滞后项目施工组织及工程进展情况。
3、2015年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及开工建设情况。
二、督查范围及方式
1、省水利厅负责巡回督导的单位,要派出人员常驻市州,对所在市州的所有县市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发现有问题严重的项目县及进度滞后项目,应增派力量驻点挂牌督查。
2、负责挂牌督办的人员,对滞后项目工程进度驻点督办,同时对驻点县市区面上情况亦要进行全面督查。
3、督查人员要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访用户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要督促项目县合理确定施工作业面(即水厂、管网、入户),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所有项目在2015年元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督查时间及分工
从2015年元月6日起,各督导督办组开始进驻各市州和有关项目县,直至任务完成。分组安排见附件1。
四、其它
各巡回督导和挂牌督办组,每周一定期上报所在市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最新进展情况,并随时反馈督导督办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导督办情况报送厅人饮办(工管局)。
联系人:贺万峰 0731-85483870
姚 造 0731-85483373
湖南省水利厅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