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食药监局采取“六个一”举措狠抓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

06.02.2015  19:26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活动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春节期间宴席增多的实际,采取六项措施,加强规范管理。主要做法:

    一是召开一次会议。2月初,长沙市局召开了全市各区县(市)局分管领导、食安科科长、食安专干,以及市局本级餐饮监管执法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进行全面部署,提出专门要求。进一步明确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的信息汇总上报、申报备案、厨师培训等业务指导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并统一印发了《长沙市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申报表》、《长沙市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登记备案表》、《长沙市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厨师管理登记备案表》、《长沙市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等资料。

  二是下发一个文件。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14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长政发〔2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的思路,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做到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结合、监督与服务并举,切实抓好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编写一套资料。长沙市局根据近年来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常见的问题,分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的操作规范两个部分,编写了一套授课资料。重点阐述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的规定,以及乡镇(街道)政府、村(社区)委员会,以及举办者、厨师的相关责任及追究。特别就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加工制作、特别注意事项、食物中毒预防等问题,重点叙述场地选择、制定菜谱、食材采购、食品贮存、食品配制、剩余食物存放及处理、食品留样、应急处置的方法要求。

  四是制作一套课件。为规范各区县(市)局对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专干、村(社区)协管员和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承办厨师的培训,做到不漏内容、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长沙市局组织专门人员现场调研、采集熟材的基础上,将编写的培训授课资料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力求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将图文有机结合、用画面展示规范等手段制作课件,以及情景式、讲述式、动画式的课件教学,使受训者易学易记、能知能会、入心入脑,熟悉记牢相关规定要求。

  五是组织一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以上带下、分层组织、案例剖析、考核验收等办法,市、县、乡三级分别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乡镇(街道)食安专干、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厨师班子进行培训。主要学习与餐饮服务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与管理技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控制、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着力提高监管执法人员、食安管理队伍监督检查、现场指导能力素质,着力提升厨师班子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习惯。截止目前,该市市、县两级已完成10场次的专题培训。

  六是开展一次督查。为确保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长沙市局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倍同等方法,分多个工作组,不同时间段,直赴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申报备案、建档培训、监督指导、事帮报告、应急管理、责任追求”的工作开展和制度建立情况,不断强化该项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通过跟踪检查,督促各级履职尽责,自办宴席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安全聚餐,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餐饮食品安全氛围。(来源:长沙市局食品消费处李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