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市县工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

20.09.2018  17:31

为贯彻落实7月23日全省农村改革推进视频会议精神,乌兰副书记重要批示,以及忠诚副省长在7月24日、8月13日两次农村改革调度会上的指示,9月18日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市县工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益平出席会议,承担国家第二批、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的相关市州、县市区农委、经管部门负责同志,省经管处、省经管站领导干部等参加会议。

株洲市和雨花区、常宁市、韶山市、临湘市、汉寿县、赫山区、娄星区、龙山县8个县市区的相关同志汇报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进展情况,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前段全省工作情况。与会同志介绍了各自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就改革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刘益平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进展顺利,试点效果明显,全省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深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了工作部署、经费保障、业务培训、试点探索和改革成果运用;同时,在改革实施中,也有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些地方仍存在着对政策理解不透、方法路径不对、改革契合实际不够等问题。刘益平副主任强调:要把握首要目标,着力明晰资产权属;要把握核心要求,准确认定成员身份;要把握改革原则,切实保障成员权益;要把握发展实际,坚决完成“规定动作”,即“三个全面、一项改革”,“三个全面”就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科学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一项改革”就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资产固化、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头上;要把握关键环节,加快规范组织运行;要把握职能关系,逐步实行事务分离。刘益平副主任要求全省各级农委和经管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协调部门资源,发动全社会力量,坚持目标导向,坚持管好用活,坚持农民主体,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在今年10月底如期完成第二批改革试点任务,在明年10月底如期完成第三批改革试点任务,到今年11月底全省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主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