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典型经验介绍

23.10.2014  20:04

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典型经验材料

 

  材料一:                                                            长沙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经验汇报

 

长沙县人民政府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农村污水处理新模式,努力寻求农村环境保护新途径。根据农村各种特殊的地理、人文条件,因地制宜的作出了不同的方案来推进。下面就我县农村污水处理工作进行汇报。

一、集镇生活污水处理

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长沙县,我县将农村环境整治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头戏,2008年登记注册了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建投),公司为国有独资,由县人民政府指派长沙县环境保护局为唯一股东,经营范围: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整合、融资、投资;生态建设工程技术指导、引进、推介、推广。

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工程,我县的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工程以县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县环建投为业主单位,于2009年启动了前期工作,并在我县金井、北山两个乡镇进行试点。该项目由1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构成,项目总占地151亩,建设单位总规模为8.66万吨/日,计划完成总投资4.38亿元,其中第一期处理规模为5万吨/日,投资为2.75亿元。

1 、学习和创新建设模式。 在国内尚无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现成模式可供借鉴的情况下,我县大胆创新集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模式,积极融入民间资本和先进技术。2011年1月28日,县政府与北京桑德国际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将BOT(建设-运营-移交)、BT(建设-移交)、OM(委托运营)等先进的建设经营管理模式运用到我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中。既破解了乡镇污水处理技术上的难题,又很好地解决了工程建设资金上的瓶颈,为我国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闯开了一条新路子。

2 、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项目立项建设后,县政府、县环保局、环建投积极运作,共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市财政、市环保局项目建设补助资金8605万元,已全部用于厂区建设补助、支管网建设补助及征地拆迁、三通一平、项目报建等前期投入。目前,县财政已累计向桑德公司支付厂区建设补助、BT部分管网回购资金1亿元,支付镇(街)支管网建设补助1778万元;桑德公司完成投资1.1亿元用于各厂区建设、完成投资1.6亿元用于主次管网建设,并承担了近三年来调试期污水处理费。各方面资金融合,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3 、项目运营初见成效。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职能部门、镇(街)及承建公司团结协作,克服了项目建设选址偏远、路电不通、规划变更多、协调任务重等困难。新建污水处理厂16座,铺设主、次管网92公里,支管网67公里,并两次通过上级验收。18处排放检测中,各项指标都达标排放,集镇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治理。随着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完成,一个以星沙污水处理净化中心为核心,以城南、城北污水处理厂为两翼,以乡镇及重点社区污水处理设施为覆盖的全县污水处理网络基本形成。

二、家庭散户污水处理

自2010年,我县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以来,散户生活污水处理,我们遵循 “分散收集、分散处理、就近排放”的原则,主要采取“三格净化池+小型人工湿地”工艺处理(即四池净化池)。截止2013年底,我县共建成四池净化池36700多个,治理了66个村(社区)的生活污水。2014年预计在62个村建设散户四池净化3189套,预计资金1200万元。吸取以往散户四池建设的经验教训,我们的主要做法总结为:

1 、严格坚持原则。 在《长沙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试点工程工作方案》(长县政办函〔2013〕80号)及《长沙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2014年工作方案》(长县政办函〔2014〕46号)中对散户四池净化建设原则进行了明确:一是按照农户自愿、因地制宜、按需建设的原则,不搞硬性摊派;二是凡已建三格化粪池的农户,不再进行散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是建设畜牧净化池的农户,原则上不再新建三格化粪池和散户四池净化池,将所有生活污水接入畜牧净化池;四是各镇污水处理厂所在社区不考虑建设散户四池净化系统。按照这些原则,通过详细摸底及与镇村的反复沟通,科学确定了散户四池建设规模,避免了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也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

2 、严格预算价格。 为确保散户四池的质量和效果,也为了避免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经多方调研和论证,我县确定采用一体式全玻璃钢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器来解决项目整治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经调研,我县按照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原则,确定了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器的预算价格为3100元/套。一分钱,一分货,在保证生产商合理利润基础上确定的产品预算价格,为避免产品质量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 、严格安装施工培训。 在2013年的试点工程中,我县安排专业部门与厂家一起,对11个试点村的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器安装施工人员进行了逐村培训,发放了安装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对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今年,还特别要求生产商提供安装视频光盘,并对安装施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颁发安装施工证书。

4 、严格明晰责任。 在长县政办函〔2013〕80号、长县政办函〔2014〕46号、长县农环发[2013]1号等文件中,对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器的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协调、用地、监管、材料补足等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镇、村、农户在施工安装之前签订《散户生活污水四池净化系统建设管理维护三方责任书》,对镇、村、农户的责任进行了明晰。

5 、严格售后服务。 要求生产商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及时进行安装施工培训和指导,及时供货,对有瑕疵的产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及时与安装施工人员沟通,从而保证产品效果。

6 、严格督查验收。 县政府督查室、生态办、环保局、环建投等部门多次对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器的安装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督查和指导。对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器的验收机制进行明确,要求农户自验,镇政府组织初验,提供名单和签订的《三方责任书》复印件等资料,再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验,从而确保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三、集中居住户和中小学校生活污水处理。

我县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的工作中,考虑到农村集中居住已成为一种趋势,小范围内及集中污水、中小学校污水处理已成为重要的整治项目。我们重点考虑集中居住点的污水排放量和集中收集问题,采用“大型人工湿地”或“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处理。截至2013年,我县共计建设大型人工湿地和小型污水处理站20余座。

1 、地势选址。 由于处理设施都是建设在农村,维护管理不方便,我们在建设模式上采用无动力模式,即设备建设在低地势,居民生活污水与处理设施之间有坡降,非常适合建立无动力人工湿地的地方,水力的流动全靠自身重力,无能耗,运行费用低,方便后期维护和运行。

2 、管网接入。 管网的铺设采用的是雨污分流方式,由于雨水污染轻,经过分流后,可直接排入河道,同时,让污水排入污水管网,并通过人工湿地实现污水处理。雨污分流后能加快污水收集率,提高污水处理率,避免污水对河道、地下水造成污染,明显改善了农村水环境,并能降低污水处理成本。同时,雨污分流还便于雨水收集利用和集中管理排放,降低水量对污水处理设备的冲击。

我县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是我县生态建设重点工作,更是改善农村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我们坚信,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必将顺利运营,为长沙县的生态宜居发挥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生活污水处理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排污管网的管理体系和污水收费政策,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得起、也用得起,建立起长期有效的生活污水处理长效机制。

 

材料二:                                  因地制宜 有效破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难题

 

攸县县人民政府

 

攸县地处湘东南部,辖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04个村(社区),总面积2648.65平方公里,总人口80万人,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资源大县。经济在湖南处于中等水平。我县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成立资源回收公司和建设回收站点网络,以“六定”法有效回收利用生产、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化害为安。全县年产生活生产性废旧物资约20万吨,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就地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可回收垃圾潜在价值5亿元,通过精细化处理,可实现产值约10亿元,将产生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一、政府积极主导

2012年以来,为全面推进全县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县委书记、县长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分管副县长带队到上海市长宁区、汩罗市等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县政府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关工作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攸政发〔2012〕18号),确立了我县再生资源行业“网络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处理、产业化培育”的工作目标。

作为株洲市唯一的长株潭城乡统筹示范县,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乡同治成果,切实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我们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一手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一手抓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全县废旧物资回收逐步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运行模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作为2013年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美丽攸县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列入了全县的“十大民生实事”工程。

二、规范网点建设

为了建设覆盖全县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并达到商务部提出的“七统一、一规范”(统一规划、标识、着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及经营规范)网点建设标准,攸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公司遵照县委、政府指示精神,从去年三月份开始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同时,为强有力推进此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动员全县各级干部深入镇村进行引导和指导农户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存放,有效回收;县委、政府两办牵头组织了“回收废旧物资,实现垃圾分类减量”的专题调研,并拍摄制作了《变废为宝、化害为安》的宣教片在攸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通过一系列举措,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方便回收的原则,在全县设立了19个乡级再生资源回收站。按照每个回收点辐射半径5Km、覆盖辖区人口800-1000户的标准在全县设立了123个村级回收点。站点具有一定规模,乡级回收站场地面积达到了150平方米以上,村级回收点场地面积达到了30平方米以上;站点统一了门店标识、公示管辖区域及责任人,明确了收废价格和种类,配备标准的衡器和消防器材;站点设置了废旧物资分类整理堆码区,有害有毒类设置了封闭区进行单独存放。网点的设立和建设注重整合现有的从业人员及场地,注重利用闲置的小学、村部等设施;网点建设经费采取从业人员自筹自建与县、乡财政适当补贴相结合的建设方式(网点建设补助资金:县财政按每个村、居1万元的标准拨付到乡、镇,再由乡、镇调剂补助到站、点;建设完成后,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向县城乡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组逐项验收合格后,再纳入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管理,并与再生资源公司形成加盟连锁关系。

三、统一管理模式

网点按照“六定”方式开展资源回收。定地点:全县原则上“一乡一站,一村一点,一点一人”。各回收站点统一挂牌,公布相关信息,方便居民及回收人员送售和收购。定时间:回收公司、回收站、回收点分别负责编排和公布到各乡镇、村、村民小组回收时间。定种类:按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对废弃物资分类。可回收利用的由公司收集分拣后,销售给加工利用企业,不可回收利用的大部分在村内就地处理。煤灰、石块等用于铺路填坑,剩饭菜、瓜果皮收集至沤肥池或沼气池进行集中堆沤,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肥田。秸秆、稻草、木屑等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的,如废旧农药瓶、电池等由各站点收集后,交公司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定价格:根据实时市场行情,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各类废旧物资收购指导价。从农户到县资源回收公司,整个回收环节户、村、乡镇、县各级均按市场机制确定合理差价。定规则:全县废旧物资由回收公司安排回收人员持证按统一价格、种类、时间和地点依规收取,无证、违规收取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定职责:明确回收公司、站点、回收人员和各乡镇以及城乡同治办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县回收公司+乡镇回收站+村级回收点+流动回收人员(保洁员)”的运作模式,形成“户分类、村(社区)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运行机制。

四、建立奖惩机制

从去年开始,再生资源网点建设及运行情况正式纳入全县城乡同治考核范畴,考核到乡(镇)村(居)(占考核总分20%),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调度,一季一排名。站、点实行绩效考评和奖补挂钩办法:绩效考评推行按月定量考核、定性考核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由各乡镇城乡同治办逐月逐点逐项指标考评。按实际完成的回收量考核定量得分(定量标准为每个居民每月产生3斤废旧物资,占60%),按台帐记录和实地检查情况考核定性得分(实地检查标准为是否应收尽收等,占40%),各乡镇城乡同治办对照定量、定性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测评等手段评估各站点的实际工作成效,得出站点绩效总得分。奖补推行按管区内每个居民1人每年3元的标准奖补给各个环节:其中0.8元奖补给乡级回收站,1.2元奖补给村回收点,主要用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和白色垃圾收储补贴和网点运行管理、装运补贴,1元奖补给村(居)委会,用于直接激励居民送售热情,通过奖补有效调动从业人员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攸县在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这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建立有效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长效机制。

 

材料三:                                                                                                            多元投入 市场运作

开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路径

 

永兴县人民政府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其涉及范围广、周期长、环节多,资金投入需求量大。要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消极等待。永兴县委、县政府想在前走在前,不等不靠,积极探索,灵活运用市场运作模式,多元化投入建设,努力探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新路径。

一、政府主导,以行政资源促推进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2010年-2011年,我县财政投入资金1127万元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试点;2012年以来,财政投入资金5527万元用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县人大常委会于8月对我县的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议案进行了专题审议并形成决议,同意县政府提请的2014-2015年分两年预算安排配套资金150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建设。同时,县财政按1.5-2万元/村·年的标准拨付村级保洁员工资;按12-20万元/乡镇·年的标准拨付专项考核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农村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县财政承诺项目完成后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是拓宽资金整合渠道。 我县在坚持“政策不变、管理权限不变、资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强调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按照“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方式,不断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整合效应。2012年来,整合涉农资金2336.5万元;2014年-2015年,我县拟整合13个涉农部门专项资金8568万元,同时我县制定了具体的资金整合方案,明确到具体部门和相关项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机制。 县政府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每年的“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以评促建、以奖促治、以罚促改”的考评机制。实行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协调,一周一督查、一月一考核、一季一点评,相关部门职能挂钩、分块负责、分工合作,以及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户、户主门前三包的包干责任制推动工作落实。

二、创新方式,以市场运作破瓶颈

随着现代社会的迅猛发展,仅靠政府财政投入等传统资金募集方式,难以满足经济高速增长的需要。为了突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紧、运行难”的制约瓶颈,我县大胆引进技术成熟、资金雄厚的大型企业参与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一是采用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启动建设城乡智能环卫系统。通过招商招标引进企业投资建设村级收集站、乡镇中转站和县级集中处理中心,并对生活垃圾进行源头分类捡拣,回收有价垃圾实行资源利用,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模式和全过程实时监控,县财政支付每吨垃圾处理费用116-148元,并许可经营30年,企业可实现保本微利运行。整个系统运行后,我县每年只需投入2000余万元,即可对全县所有村的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该系统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由瑞纽博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并于2013年底完成,投入3500多万元建成8个乡镇垃圾中转站、283个垃圾采集点及27个行政村的垃圾源头分类回收体系。二期工程由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拟投入3.61亿元建设覆盖全县的垃圾源头分类收运体系和一个近期日处理垃圾300吨(远期600吨)的焚烧发电厂,并负责运营,预计年底前可建成并投入运营。二是采用分期付款建设模式,引进湖南领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垫资承建全县342个行政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三个方面的工程内容。项目通过验收后,按“6:3:1”方式进行分期付款,即第一期为项目通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工程款的60%支付;第二期为项目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合格后,按工程款的30%支付;第三期为项目在缺陷保护期结束后,支付工程款10%余款。目前,该公司已经投入约1.6亿元建设完成了150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预计到2015年可完成全部整治任务。三是开启环卫收费模式,形成村民自治局面。各乡镇村组聘请村级保洁员,组建保洁队伍,各村成立卫生协会,对受益农户按照每户每月5-10元的标准自筹卫生费,用于村级保洁工作。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项目后续运行成本低、管理较简单,待项目建成后,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将项目设施设备移交给乡镇、村或者农户,由受益者分别承担项目后续运行管理职责。逐步实现农村环境保护从“政府大包大揽、负重前行”的局面转变为“谁受益,谁负担”和“村民自治”的格局。

三、强化监管,以长效机制保常态。

坚持集中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与提升群众环保意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可持续发展。成立了县农村环保监督管理总站、乡镇农村环保监督管理站、村级保洁队和环境卫生监督小组,设立了各级农村环保学校,制定了《基层队伍建设方案》、《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宣传发动农民参与方案》、《农村环卫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暂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机制,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监管和宣教网络,不断巩固成果,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向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把永兴建设成为“天蓝、地绿、水净、人欢”的幸福家园。

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典型经验材料

 

材料四:                                                                                       实施整治项目建设宜居乡村

——津市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
工作情况汇报

 

津市市人民政府

 

津市市地处湘西北,位于澧水尾闾、洞庭湖西畔,历史上为湘鄂边境重镇,是“一男一女”即车胤和孟姜女两位历史和传说名人的故里,也是历史底蕴深厚、工业基础雄厚、商贸氛围浓厚的县级市。全市现辖5镇2乡、4个街道和1个工业集中区,总面积558平方公里,总人口28万,其中农村人口14万。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全省城乡统筹领先市”为目标,整体推进“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清洁家园”为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去年,在省厅、市局及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成功争取到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并获得省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为我们加速推进整治工作增添了动力,提供了保障。在实施总体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我们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围绕凝聚合力下功夫,营造实施项目的氛围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头绪多、牵涉广、任务重,要实施整体推进,必须加强领导,凝聚合力,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注重凝聚四股力量,实行整体联动。

1 、凝聚党政领导的力量,实行高位促动。 我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顾问,市长为组长,环保、财政、发改、农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津市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和市长多次带队到省环保厅汇报,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并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作出部署安排,现场指导督促。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常务会议,听取情况汇报,调度部署工作。围绕整县推进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津市市关于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的方案》、《津市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资金整合方案》、《津市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方案》等文件,对全市的项目推进起到了很好的指导、规范和推进作用。

2 、凝聚各级组织力量,实行纵向拉动。 我们建立了市、乡镇、村(居)自上而下的整治责任体系,市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

3 、凝聚相关部门力量,实行横向带动。 将发改、财政、交通、林业、水利、能源、农业、卫生等部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到整治示范点和示范片建设,确保点上做精,面上做强。与此同时,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分工,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如农业局通过实施清洁工程、开展清洁工程示范户建设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村民清洁生产的意识,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污染。水务局利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堰塘清淤工程,从软硬两方面夯实水资源保护的基础。环保局开展生态乡村创建活动,大力治理农村环境,专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等,使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4 、凝聚农民群众力量,实行全面发动。 整治农村环境,既是政府行为,更是农民的要求。要把农民对清洁环境的要求转化为参与整治的行动,就必须广泛宣传发动。我们通过在乡镇、村(居)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建立一支宣传队、设立一个宣传栏、发放一封倡议书、悬挂一批宣传标语、开展一次科普讲座等,掀起舆论宣传热潮,提高了农民群众对整治环境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营造出全社会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在实施整治项目过程中,全市共设立固定大型宣传标语牌50块、小型宣传牌203块、责任公示牌121块、村级宣传栏99块、村级公示栏99块;发放倡议书3.2万份。此外,还通过市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群众对项目知晓率达到了100%,形成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围绕整治重点下功夫,强化实施项目的措施

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市结合实际,确定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8大重点。围绕这些重点,我们加强措施,强化手段,创新方法,稳步推进。

1 、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加强措施。 全面实施“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从垃圾产生源头开始,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分类,然后进行减量收集处理。市政府将垃圾分类减量纳入对乡镇的目标考核,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常态化、广覆盖。

2 、围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加强措施。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企业专项治理,根据各畜禽养殖场不同的生产规模和基础设施条件,分别采取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治理办法。对禁养区的13家条件简陋、设施落后的养殖企业予以了关停。同时改进养殖生产工艺,大力推广“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干清粪”养殖生产新工艺,减少畜禽粪便污水污染,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高效生态养殖模式。

3 、围绕集镇圩场、农贸市场整治加强措施。 着力规范集贸市场管理,对集镇圩场、农贸市场内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乱停、乱放、乱搭的行为,着重引导经营商户在规定区域内进行经营,保障经营安全。

4 、围绕农业投入品污染治理加强措施。 积极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带动农户改厨、改厕、改圈,推进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大力推广稻田秸秆覆盖连续免耕技术,逐步提高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狠抓高毒农药治理,甲胺磷等23种高毒农药彻底禁销禁用。科学使用农膜技术,减少白色污染,耕地内农膜残留量大幅减少。修建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池300多个,将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农业投入品包装袋(瓶)和地膜、塑料等废弃物集中分类收集、处理。

5 、围绕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措施。 通过分类减量处理,将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重点抓好餐厨垃圾有机肥利用。在每个乡镇设立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站,配备多台处理设备。

6 、围绕能源清洁加强措施。 通过“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农村有机垃圾全部实行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牧业发展,积极培育无公害农产品,农业生产逐步向“绿色生产”迈进。

7 、围绕饮用水源及饮水设施建设加强措施。 通过积极争取,经省政府同意,位于我市的省内最大的溪水湖、省内第二大淡水湖——毛里湖水域功能类型被调整为饮用水源地,同时确定了50多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对确定为水源保护区的湖泊、水库禁投限养,附近禁办任何企业。消除了15座水库的Ⅴ类水质,Ⅲ类以上水质的湖泊、水库达到了93.3%。同时在各乡镇建设集中供水设施,让村民喝上了干净的自来水。

8 、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强措施。 我市大力推广人工湿地处理污水办法。在人口集中的村镇,实行雨污分离,污水经三格预处理,通过水平潜流途径进入人工湿地,最终达到农田灌溉水标准。散户则大多采用四格净化池模式。全市7个乡镇按统一规格、统一设计,全面推行这一无动力人工湿地处理模式,惠及农村人口10万多人。

三、围绕关键环节下功夫,探索实施项目的路径

围绕落实项目内容、扩大项目覆盖、巩固项目成果,我们在探索实施项目的路径上抓住了4个环节。

1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 坚持“财政投、向上争、社会筹”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已投入资金达1463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0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3800万元,养殖户自筹资金235万元,农民投工投劳4601万元。截至目前,扩建大型无害化垃圾填埋场1个;新建垃圾池1500个、压缩式乡镇垃圾转运站7个、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站33个;新配置大型清运斗车7辆、垃圾清斗车198辆、垃圾收集箱253个、大型垃圾收集桶1400个、小型垃圾收集组合桶13400套;新聘农村专职保洁员234人。

2 、坚持多措并举,实行同步推进。 各乡镇实行政府干部包责任区、村(居)干部包户的工作方式开展工作,由责任乡村干部、保洁员、家庭户主共同负责卫生清扫。不仅如此,我们还安排115个市直单位对99个村(居)进行包保,要求每月不得少于3天时间对联系村(居)进行指导、督促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同时定期选取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方法加以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3 、建立健全机制,实行长效管理。 围绕整治成果的可持续、长效化,我们探索建立了以下几种机制:一是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市、乡、村、户”四级投入保障机制,市财政每年按438.19万元的标准筹集专项资金,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供长期管理资金。建立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乡镇、村(居)对下拨及收取的卫生费,实行专户存放、专账管理。二是保洁管理机制。各村(居)按人口2‰的比例建立专职保洁队伍,按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发放工资,工资列入市财政预算。三是检查监督机制。各村(居)成立3个以上环境卫生监督小组,成员由村内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组成。各乡镇成立环境卫生检查组,由各乡镇副职为组长,检查环境卫生工作。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小组从市直部门抽调21名干部,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对各乡镇集镇、国省县村公路线等处环境卫生进行督查。设置公开举报电话,凡举报有脏乱差的乡村,一经查实,视情况启动问责。四是规划建设机制。按照干净整洁、生态发展的理念,在充分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乡镇、村(居)建设规划。五是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农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合格户标准,并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进入实施。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星级户评比活动,实行月评季奖,对评选出的五星级卫生文明户给予一定奖励。六是考核问责机制。市环境整治办公室采取量化管理和每季度通报、半年考评、年终总评相结合的综合考评方式,实施任务考核和督促。七是档案管理机制。各乡镇、村(居)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档案、设立专柜、专人保管。

4 、发动群众参与,实施市场运作。 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发动农民投工投劳。引入市场化运营方式,探索将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推向市场,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实行DBO模式(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公司的责任义务,不断促进整治工作规范、高效。同时积极保障公司化运作的费用,将运作费用纳入市乡财政预算,参照城市污水处理办法,收取一定的生活污水处理费用,缴入乡镇财政。采取村民“一事一议”办法,征收农村居民适量的卫生保洁费用,进一步充实整治资金。

通过不懈努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美化了乡村面貌。以前,我市集镇街道和邻近村居垃圾污染较为严重,违章和临时建筑比较多,公共卫生设施普遍缺乏。目前,我市7个乡镇集镇全部实现了街道硬化、绿化、亮化,建成了漂亮的绿化带和高标准的路灯,改造了下水道,新建了集贸市场、客运站场、政务中心、养老院、群众休闲广场、垃圾箱等公共设施。灵泉、保河堤等集镇还建成了一些农民宜居小区。集镇垃圾实现了日扫日清和集中处理,违章和临时建筑全部清除,彻底扭转了集镇脏、乱、差的现象。集镇邻近的村(居)集中居住区的村道全部硬化,建成了一批垃圾围,实现了垃圾统一处理,无暴露垃圾。堰塘、沟渠得到有效清理,建成了一批沼气池、排粪管网、排污沟、净化池,人畜粪便和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处理。农民喝上了自来水,用上了卫生厕所,看上了有线电视,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

(2)拉动了经济发展。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基础设施进一步配套完善,吸引了一些老板把投资的目光转向运营成本相对较低的农村集镇。我市保河堤集镇改造升级后,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先后引进了2家棉花加工企业和1家食品加工企业,引资总额达3500多万元,极大地促进了乡镇经济的发展。灵泉镇乡村旅游功能进一步配套完善,形成了“处处是风光”的美丽形象,吸引了更多旅客前来度假休闲。近几年游客量逐年增长,去年达到了4万多人次。

(3)促进了乡风文明。随着农村面貌改观、卫生设施配套、村(居)民公约约束,很多农民群众以前乱丢乱堆、乱搭乱建的现象明显减少了。群众的文明习惯、文明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强化和固化,文明保洁蔚然成风。

(4)推动了城乡统筹。我们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加快“清洁乡村、生态乡村、美丽乡村、宜居乡村”建设,优化了镇村环境,改变了村(居)面貌,促进了农民向集镇的转移和集镇规模的扩展,促进了县域的小城镇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同时改善了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了生活的幸福指数,缩小了城乡之间、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差距,切实加快了城乡统筹步伐。

 

材料五:                                组建农村环保机构 创新激励管理机制

  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点多面广难度大,抓好农村环保队伍建设和创新激励机制是整治取得成果的关键。去年以来,我市积极组建农村环保机构,创新激励和管理机制,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转变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民心工程来抓,有效地推动了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我们的做法是:

一、组建农村环保机构,编织城乡环保网络

(一)成立机构建设网络,实现农村环保全覆盖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落脚点在乡村,乡镇干部懂乡情、接地气,熟悉基层情况,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优势,是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关系到农村整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2013年,我市乡镇办全部成立了环保站,明确了环保站工作职责。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明确了1名党政副职分管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安排专职人员。每个环保站配备了2—3名专职工作人员;三是落实场地。购置了电脑等必要的办公用品,安排专门办公室挂牌办公;四是保障经费。环保站工作经费由乡镇办财政统筹安排,市环保局根据乡镇办环保站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定级,按得分情况安排1—2万元以奖励形式补贴环保站能力建设资金。现在,全市环保站都已经进入角色,严格履职,实现城乡环保监管全覆盖。

(二)加强环保业务培训,培养农村环保生力军

组建机构是施行综合整治的基础,人员素质是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我们对农村环保干部开展了全市性的两级培训。一是强化培训乡镇办环保专干。今年3月,市环保局举办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业务培训班,2天时间里,全市16个乡镇办的分管领导和环保站专职干部系统学习了环保法律法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乡村创建、现场监督管理、信访纠纷调处等方面的知识。二是建立农村环保学校,培养村级环保骨干。在村级活动中心建立了环保学校,市环保局派人送资料、开讲座,既普及了环保知识,又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了宣传发动,全市农村18万群众对开展综合整治美化家园充满了期待。

二、把握关键创新思路,完善项目管理机制

为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建而不管等问题,我们深入研究了全省各地的管理经验,结合冷水江市情,多角度探索了一系列管理办法。

(一)建立权责明确科学实施的机制

按照“一年一变样,两年见成效”的整治宗旨,我市确定了“市级主导、部门牵头、乡镇主责、村级落实、专业施工、村民投劳”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牵头实施单位和部门职责。由水利局牵头实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环保局牵头实施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统筹办牵头实施生活垃圾处置工程,能源办牵头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由各牵头单位确定具体实施项目,由中标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乡镇办负责调动农户参与,协调处理矛盾。市领导小组定目标、定投入、定技术标准、定考核方式,形成了领导有力、责任明确、措施严密、考核严格的工作机制,使综合整治项目规范有序,整体推进。

(二)建立严格考核资金管理的机制

市政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对各部门涉农资金进行整合,资源集成,形成合力,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精细化管理。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目标内容,逐级分解下达任务;二是建立规范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制定了农村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管理、报账程序和监督管理的各项内容,确保专款专用。

(三)建立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

我市建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坚持谁积极倾斜谁、谁规范倾斜谁、谁配套能力强倾斜谁的原则,市政府安排50万奖励资金,对在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乡镇办进行奖励,进一步激发基层开展整治的积极性。对延误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消极对待乡镇环保工作的单位,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方面设立惩戒措施。

(四)探索实用可行的措施方法

我市每月对乡村两级垃圾收集工作开展一次检查评比,严格奖惩,并作为对乡镇党政领导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的指标,促使乡村形成自觉垃圾分类和及时收集转运的日常机制。在垃圾处置方面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我市拟通过华新水泥回转窑处置生活垃圾,在技术方法、运作模式和运行成本上已进行了论证,实施后,乡镇垃圾处置这个老大难问题有望妥善解决。

在先行完成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乡镇和村组,对整治后新建的住宅和家庭养殖项目,乡镇在建设初期就向村民提出四格池和沼气池等具体建设要求,村民未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乡镇可以通过房产证等证件的核发进行把关,要求村民限期整改,在整治往年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让冷水江市成为人民群众满意、人居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市。

 

材料六:                                靖州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汇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南部、湘黔桂三省接边地区,总面积2210平方公里,总人口26.86万,其中农村人口22.56万,辖17个乡镇(管委会),191个行政村(社区)。靖州生态良好,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湖南省林业十强县,是湘西南的生态绿洲,已被命名为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的比例达30%,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的比例为100%。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7.8%,活立木蓄积量达1077万m3,人均拥有量居全省第一。素有“中国杨梅之乡”、“中国茯苓之乡”美誉,民族文化特色鲜明。

我县从2013年开始,按照“县级主导、乡级负责、村级主抓、群众为主体”的推进方式,启动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扫干净、摆整齐、治污水、除垃圾,整治农村脏乱差,实现“一年见效、两年变样、三年成型”的工作目标。两年来推进了8个集镇、115个示范村的整治工作,共投入整治资金8485万元。农户家庭以“一氹两池三桶”建设为主,乡、村完成焚烧炉(池)和必要的环卫工具添置,在有条件的乡、村、户加强“四化”(美化、硬化、绿化、净化)、“五改”(改水、改电、改栏、改厨、改厕),共兴建了1209个简易垃圾回收池,115座有毒有害垃圾回收池,购置62451个垃圾分类桶,672组垃圾果皮箱、115台小型保洁车,已完成无害化厕所建设3500座,建成沼气池9600个,完成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工程9家。硬化团寨道路26公里,团寨排水沟267条,添置路灯240多盏,拆除集镇乱搭乱建建筑225处、团寨废旧牛栏猪圈500余处,村民环卫意识逐步提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日益改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人管事。 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组长,组织部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主抓。办公室按正科级实职配备班子和人员。每个乡镇组建了环保与建设监管站,今年面向社会新招考了18名工作人员。乡、村及相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专抓,并推行“县领导联乡、乡领导联村、村干部包片、组长党员联户”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投入机制,确保有钱办事。 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投、乡镇筹、部门帮、社会捐、群众集”五个方面。每年财政安排15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1400万元、乡镇通过土地经营投入1200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在村、组、团寨试行收取卫生保洁费制度,由村民理事会向农户每月收取2—3元的卫生保洁费用于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和垃圾处理。

三是抓宣传引导,确保有人干事。 群众是环境综合整治的受益者,更应是工作的主体,没有群众参与,单靠政府号召、政府投入是不能持久的,势必会出现“热在上头、卡在中间、冷在下头”的现象。只有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实现群众的事群众管、群众的事群众做,才能使工作落到实处。县、乡、村三级先后都召开干部会议,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精神传达到各村,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长期坚持“大评小奖常监督”的评比机制。在农户中开展评比、挂流动红旗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全民评议、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四是探索垃圾处理方式,实行分类减量。 即推广“一氹两池三桶”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方式:“一氹”指每家农户在空地上设置一个沤肥坑,用来处理厨余垃圾;“两池”指各户设置用来焚烧纸杯、卫生纸等不可回收垃圾的垃圾焚烧池,各村设置的收集电池、废旧灯具、过期药品等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池;“三桶”指每个家庭配备三个用于收集有害垃圾、填埋垃圾和焚烧垃圾的塑料桶。通过垃圾分类和实施“回收、堆肥、焚烧、填埋”等减量方法将村组农户垃圾化整为零,就地处理。乡镇集镇实行专人清扫保洁、垃圾集中处理。做到垃圾不出户、不出村、不出乡。

五是建立考核奖惩办法,确保好事干好。 着力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即培养一种好意识,就是通过大宣传,培养群众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好意识;养成一个好习惯,就是群众自觉养成门前三包的好习惯;开展一次大扫除,就是每个季度组织群众开展一次彻底的大清扫;组织一场大评比,就是对乡村两级实行“月检查、季排名、半年调度、年度考核”,严格兑现政治、经济两项奖惩,对排名前三位的乡镇各奖励五万元,排名前三位的村各奖励两万元,排名后三位的各处罚一万元。对每个农户进行“大评小奖”,营造人人讲卫生、户户比清洁的浓厚氛围。

我县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虽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在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扎实工作,让靖州的农村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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