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01.03.2017 18:34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长沙晚报讯(记者 匡春林)省民政厅昨日下发《湖南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优先为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十三五”末,各地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须达50%。
本办法所称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全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举办的,为农村特困人员提供供养服务的公益性机构。按照规定,今后,对自愿选择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经主办机关安排,有供养能力的供养服务机构不得拒绝接收。未满16周岁的,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鼓励其在家分散供养。
该办法特别指出,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24小时值班、每天4次巡查、出入登记、外出请销假、安全检查、食品卫生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值班记录和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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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2017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