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展开农村保障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17.05.2017  15:54

  湖南日报5月16日讯(记者 陈勇)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已向全省下发《湖南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从本月上旬开始到今年8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对象、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认定清理整顿,重点核查3个问题

  《工作方案》要求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

  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低保,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停止保障,违规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一律清退。重点核查3个问题。

  一是不按标准施保的问题。彻底清理整顿未严格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的问题。要根据农村低保政策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将所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低保。

  二是“拆户保”的问题。坚决清理同一家庭中只保障部分人员的“拆户保”问题,一律以户为单位重新申请和审核,强化家庭赡养、抚养和扶养责任。除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三种情况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三是“违规保”的问题。坚决清理未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整体纳入农村低保的问题。首先要将这类群体无条件全部退出低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其生活困难情况按照现行政策相应纳入优抚解困、失地农民保障、征地拆迁补偿等救助范围,或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救助等救助办法,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对违规纳入农村低保的“关系保”,一律清退。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清理整顿有劳动能力只是暂时生活困难而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未以户为单位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等问题。

   农村低保标准现为3026元/年,只可达标或超标

  省政府已经决定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省级指导标准为3026元/年,待国家扶贫标准公布后再相应进行动态调整。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民政、扶贫部门要加强衔接,严格按要求制定当地的农村低保标准。现行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要尽快结合当地实际,提高标准,一律达到或超过省级指导标准。已经高于省级指导标准的地区,要按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调整,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

  做到“3个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工作方案》强调,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乡镇初审入户调查要做到100%,民主评议要做到100%,公开公示要做到100%。县级民政部门要严格复核审批,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核查,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家庭,要全部入户核查,坚决防止优亲厚友。

  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各乡镇、村要在固定公示栏公开低保政策和农村低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审核、审批结果,并长期公示由县级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名单,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各级要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推进“互联网+监督”的有关要求,依托全省“互联网+监督”平台,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对低保政策、低保标准、低保家庭保障信息、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