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碧波荡漾的金井湖
美丽开慧——碧波荡漾的斯洛特湖与童话般的幼儿园交相辉映,为开慧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环境优美、村容整洁一直是村民所向往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长沙县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意见》(湘政办〔2014〕1号)的总体部署和县情实际,围绕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目标要求,制定下发了长沙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长县政办发〔2014〕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以构建农民 “两型”生产生活品质、全面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等为重点,着力构建一批全省领先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打造长沙县“美丽农村、快乐农业、幸福农民”的“三农”新品牌。
打造30个美丽示范村 3条连片整治示范带
按照“全面推进、重点培育、争创亮点、构建两型”的要求,努力建设全省示范、全国一流的美丽乡村。至2017年,力争实现100%的村庄人居环境整洁、环保、舒适,90%以上的村庄基本达到新农村建设要求,建成30个左右美丽示范乡村、3条连片整治示范带(G107线、S207线、黄兴大道北延线)。
在打造过程中,《实施方案》要求全域规划,示范带动。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先行抓好交通主干道沿线的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点面结合、因村施策,防止千村一面。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在县级引导、镇村主导的基础上,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防止大包大揽和形象工程;以及三个结合,全面提升。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民集中居住、城乡一体化、“乐和乡村”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牌。
完成全县危房改造,实现行政村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100%
为实现打造 “美丽农村、快乐农业、幸福农民”的“三农”新品牌。长沙县将全面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施方案》要求:
1、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至2017年全面完成全县危房改造任务。重点帮助特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启动“百村示范、千村联动、万户安居”工程。落实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划改建的民居做到布局科学、经济实用、达到抗震安全基本要求。
2、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城镇自来水管网铺设,扩大集镇供水工程覆盖面,逐步实现自来水管网向所有行政村延伸。2015年全面解决国家规划内26.6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20年实现85%以上的人口使用安全洁净饮用水。倡导农村节约生活用水,推进生活用水循环利用。
3、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时序要求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扩容提质升级工程,在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基础上,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进一步减轻农村用电负担。
4、完善农村交通路网。按照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的要求,继续实施农村路网升级改造工程。到2015年,行政村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100%。全面实施县域内公交一体化,完善公交线路、公交站台、农村客运站等配套设施,健全完善城乡公交运营机制。提高农村公路抗灾能力和安全畅通水平,加大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力度。
5、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落实农村通信“村通工程”任务,至2017年实现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100%。整合农村信息化资源,继续推进“信息下乡”,不断提升和拓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加大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农村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至2020年,全县数字电视有效覆盖率达100%。
综合整治农村环境 实现村级垃圾清运率100%
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环境的改善。为此,《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对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1、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坚持深化“四大整治”、清洁城乡建设和“五无五净”等活动,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无害化处理,推行户分类减量、村主导消化、镇监管支持、县以奖代投的模式,实现村级垃圾清运率100%。探索开展垃圾回收,综合利用农村废品资源。合理规划设计污水管网铺排,实现污水处理的相对集中。
2、规范管理农民建房。引导农民向集镇、集中居住点集中,所有基础设施优先向集中居住点投放。严格控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严禁“一户多基”。按照风格、房型、规格的基本统一要求,设计编制农村民居图集,供农民建房选用。全面整治农村闲置、废弃、私搭乱建住宅。加强农房、院落等传统风貌的整治,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和庭院整治规范图集开展。
3、发展农业清洁生产。推广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智慧农业、科技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建设,构建“两型”清洁生产格局。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管理,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科学分离,支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推广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工程”,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4、治理农村水环境。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科学治水,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强化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封山育林等措施,治理水土流失。提高水库、山塘、河坝、人工湿地等水利工程的运用效益,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兴利除害结合,防洪抗旱并举。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加大对小流域(含集雨面积小于50km2河道)治理投入,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
5、推进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南工北农”的战略部署,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机制,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与生产生活方式。坚决防止先污染后治理,在项目铺排、规划设计、功能定位、建设施工等方面充分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探索建立政府补助、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管护机制,提高村民自主治理环境积极性。
美化村庄环境 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
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目的就是要达到村容整洁、农民增收,因此如何提高农民创业、就业成为重点。《实施方案》中也明确提到:
1、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资源扶持优势产业和经营主体。支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和旅游业,打造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
2、美化村庄环境。倡导推广清洁能源,推广LED节能灯和农村沼气使用,构建低碳节能“两型”村庄。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保持自然生态格局,保护森林和湿地等自然资源,提升农林牧渔等田园生产景观。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重点突出村域范围的“四旁”(村、路、水、宅)绿化,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开展“点亮农村”行动,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和村级公共活动区域安装新型节能路灯,实现亮化率80%以上。
3、完善公共服务。统筹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就业、养老、文体等各项公共服务事业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医疗体系、商贸综合体、银行网点、文化站点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向村庄社区延伸。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4、建立现代乡村治理机制。着力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组织体系建设,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治安调解委员会等为主的村民自治组织,以村务监督委员会、理财小组为主的监督组织,以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营等为主的群团组织,以专业合作社、企业为主的经济组织,以“和事佬”工作站、乐和社工站、民间团体等为主的社会组织,形成具有长沙县特色的“1+5”村级工作机制。探索“乐和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五位一体”综合改革。
5、挖掘保护乡村文化。加强传统文化保护发展,深度发掘农耕传统、民间技艺等乡土文化,建设村(社区)文体活动中心,打造农民精神文化家园。保护性地开发文化资源,促进传统文化和农村休旅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综合文化站、村级文体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景点、农村文化广场等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多方筹资,以奖代投建设美丽乡村
按照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实施方案》规定县规划局牵头对全县村庄按照环境整治型、保留改造型、聚集发展型、集中新建型、古村保护型5类进行分类指导规划。重点打造S207线、G107线和黄兴大道北延线乡村整治带,原则上每个镇(街)建1—2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美丽乡村建设实行申报制,由村委会通过征集村民代表意见后制定项目建设方案,报镇(街)人民政府研究后以正式文件向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申报,由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同时,2014—2017年由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专项引导资金,通过以奖代投方式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对实施村和农户进行奖励。同时,加强整合涉农资金,统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组织参与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