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几点建议
25.12.2015 20:40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据不完全统计,桂阳县目前在用的农业机械中,使用10年以上的大中型拖拉机404台,约占8.5%以上,使用5年以上的联合收割机72台,占8.8%以上。这些老旧农机超期带病‘服役’,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技术状况差的农机对操作者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也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据测算,一台使用10年的50马力拖拉机,平均每亩油耗增加0.55公斤,产生的一氧化碳、悬浮物是正常机械的3—4倍,如果一台机械年作业200亩,年油耗平均增加110公斤。这些农机有的已年久失修不能使用,在用的超年限农业机械维修成本高、耗油和污染严重,既不经济,更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
一、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作用
1、有利于提升农机安全性能,保障安全生产。农业机械超期服役、重要组件磨损老化严重,将直接导致技术状态恶化,给农机作业安全埋下了隐患。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老旧农机“退役”,更换新型机具,极大地保障了农机手的生命财产安全。
2、有利于优化农机装备机构,普及先进机具。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不但有效解决了报废机械长期闲置的问题,而且有效提高了机手购置新型机具、大型机具、先进适用机具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机装备结构,促进了农业机械的优化发展。
3、有利于提高农机作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旧农机性能恶化,直接导致作业效率下降。通过报废更新,推动农机手购置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农业机械,推进农业装备的高效化、智能化,提高作业效率,给农民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
4、有利于降低农机能源消耗,实现节能环保。老旧农机由于工艺落后、技术落伍、零件老化,燃油损耗高,造成了能源的浪费,增加了尾气的排放。更新后,可以有效降低能耗,实现节能增效的目的。
二、政策操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
1、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机具太少。根据《方案》规定,目前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机具仅限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主要原因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实行了牌证管理,便于确认政策实施对象。实际上,我国农民手中大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并没有按照规定上牌照,而且数量庞大的其他农业机械也存在急需报废更新的情况,这就造成了大量急需报废的农机被排除在政策之外。
2、报废标准以时间年限为准引起广泛争议。经过调查,联合收获机都普遍存在短时间高强度使用的现象,机具磨损消耗严重,往往四五年后基本就处于报废的状态。再加上近年来我国联合收割机技术升级较快,部分农民购置的联合收割机甚至两三年就换新机。从政策操作层面上来看,以年限认定最便捷可行,但实际上很多农机根本等不到10年的期限就已经报废了。但拖拉机这样的动力机械又不同,只要满足马力需求,农民很少去主动进行报废更新。报废期限过长、报废意愿低两方面的原因叠加,使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促进作用难以显现。
3、机具回收环节上的问题比较多。首先就是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问题。根据《方案》要求,具备相应的场地、拆解人员、拆解设备及环保要求等条件,达到二级以上的农机维修点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可申请《湖南省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资质。由于报废回收企业数量极少,不仅增加了农民的交售成本和运输风险,而且也使得旧农机拆解回收几乎处于被垄断地位,农机残值往往被压得极低,极大地打击了农民汰旧换新的积极性。而回收企业又因为利润太少,不愿从事农机回收业务。农机残值如何认定,能不能有一个可参照执行的标准,成为了双方都揪心的问题。其次就是报废农机来历难甄别。报废农机的来源是监管的一大重点。为了防止套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要求村委会开具证明材料,乡镇农机服务中心提供来历证明。县农机监理所对本地没有的机型,一律不予受理。对报废更新补贴方案实施后从外地购进的二手农机,一律不予受理。尽管如此,靠村委会和乡镇农机服务中心的证明材料仍然难以保证所有享受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机均是来历合法的。其三就是主要部件是否销毁难证明。农机报废不同于农机购置,拆解后难以核查证明。目前,报废农机主要部件是否销毁,主要依靠农机安全监理站监销人员现场监督,靠“人证”支撑主要部件销毁的真实性。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需要强有力的“物证”来证实销毁的真实性,存档备查。但是目前,大部分回收单位条件简陋,利润空间小,都没有配置监控设备。部分地方通过拍摄拆解前、拆解中、拆解后的照片来证明并存档,但是照片的支撑力度有限,同一机具在不同光线、不同角度、不同距离拍照,显示的差异较大。
4、农机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的“捆绑”执行最受争议。
实际中,一方面很多农民仅仅只想报废手中的老旧农机,对于新购农机意愿不强,对于这部分农民来说,政策显然失去了吸引力;另一方面对于确有更新意愿的农户来说,农机报废后仍需排队等指标且补贴标准并不高的政策设定,又使得政策的吸引力大打折扣。另外,补贴标准低的问题也使得很多农民对这一政策失去兴趣。
三、几点建议
1、操作中尽量做到便民利民,不能让农民朋友为了领到补贴要等上1个月以上或来回跑2趟以上。
按照《湖南省2015-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办理操作程序主要包括旧机回收、现场销毁、注销登记、申请更新、兑现补贴五个环节。具体执行工作中,假设你希望享受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首先你手里的老旧农机只能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同时,机具必须证照齐全,并且达到了报废年限,即小型拖拉机10年、大中型拖拉机15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10年;然后,你需要找到一家具有资质、经过认定的回收单位,最好离家比较近,因为你必须自己把旧机械运过去;回收单位会根据拆解报废后的机械情况进行残值估算,这样你还可以获得一笔回收旧农机的钱。交易完成后,回收单位会给你开具一张回收证明。拿到这张证明后,你需要先到当地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农业机械报废手续,注销农机牌证。然后才能到农机部门去申请报废更新补贴。必须注意的是,你必须购买新机具,才能在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同时享受到报废更新补贴。而更新农机补贴与新增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实施,同步兑现,当年核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只能当年使用。如果不简化手续,按照上面这个程序操作,经过测算,至少等上半年时间,跑上4趟,办好回收旧机、现场销毁、注销登记、申请更新、兑现补贴5道手续,才可领到补贴。为方便农民机手办理效率,农机监理部门在监管到位的情况下,可尽量简化手续,降低风险。
(1)为了方便农民,可要求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废旧农机,农机监理人员上门监督,现场报废老旧农机。拆解报废后的机具,农民还可以自行售卖。
(2)鼓励具有农机维修资质的经销企业参与,发挥其专业优势。“通过回收、经销一条龙的服务,既方便农民,也使企业拥有部分利润空间,愿意从事这项工作。”一方面允许回收企业不再支付旧机残值,给予企业一定的利润空间,增加其积极性;另一方面,由地方政府出资对报废更新农机的农民再进行奖励,加大政策对农民的吸引力。
(3)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执行相同的政策,凡符合条件的购机者报废规定的农机并购买新机,均能享受报废更新补贴。同时可将手扶拖拉机、专门从事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的变型拖拉机、插秧机、起垄机、微耕机等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增加报废补贴金额,进一步放大补贴政策效应。
2、适当提高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方案》规定,手扶拖拉机最少补贴500元,最多补贴800元;轮式拖拉机最少补贴1000元,最多补贴11000元;履带式拖拉机补贴标准为10000元。对于手扶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报废后的残值、更新补贴加上农机购置补贴后,农民便可以花少量的钱来便可更新机具,更新补贴额可以参照这几项内容细化补贴目录,并适当提高补贴额度,将会大大提高农机报废更新的力度。
3、根据实用有效原则,适当将插秧机、起垄机、微耕机以及专门从事农业生产资料运输作业的变型拖拉机等纳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根据《方案》要求,目前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机具仅限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实行的是牌证管理,对于政策实施对象便于确认。但实际上我国农民手中大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并没有按照规定上牌照;而且近几年推广的低速和高速插秧机、起垄机、旋耕机、小型耕整机等数量庞大的农业机械也存在急需报废更新的情况。
4、农机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分开执行更有利于更新进度。目前最受争议的环节集中在了农机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的“捆绑”执行。“实际上,鼓励报废农机与鼓励更新农机的政策目标并不一样,鼓励报废是为了节能降耗、减少资源浪费、杜绝农机事故隐患,而鼓励更新则是为了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装备升级换代。所以将这两者捆绑执行,就难免出现矛盾。实际中,一方面很多农民仅仅只想报废手中的老旧农机,对于新购农机意愿不强,对于这部分农民来说,政策显然失去了吸引力;另一方面对于确有更新意愿的农户来说,农机报废后仍需排队等指标且补贴标准并不高的政策设定,又使得政策的吸引力大打折扣。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25.12.2015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