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处理株洲蔬菜轻质大棚厂等企业违规问题

05.01.2015  02:12

经省农机局调查核实,湖南株洲蔬菜轻质大棚厂(以下简称株洲轻质)在201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指使农民将前期购置的非补贴连栋温室在湘潭九华农机产业园办理补贴。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1、株洲轻质指使农民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办理补贴,通过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牟取非法利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取消其LWSG1B-8-3型连栋温室补贴资格。

2、经销商湘潭益农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应株洲轻质的要求违规代开补贴机具发票,虽没有主观故意,但客观上参与了套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取消其补贴产品经销资格,列入“黑名单”。

3、桑植县官地坪镇山羊栋村刘海燕、竹叶坪乡茅花界村双才明、李金美利用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牟取非法利益。取消其5年内享受农机购机补贴资格,所套取的补贴资金全数退还。

4、被套取的补贴资金由湘潭市农机局依法依规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