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机安全 “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14.03.2016  18:27
  湖南省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精神,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执法机制,促进“平安农机”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统一部署,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落实乡镇、村、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市县农机安全监管执法为主线,在全省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机制,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机监理执法水平,推动安全监理步入法制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杜绝较大及以上农机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市县农机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班子成员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安全,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督导执法工作,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加强乡镇、村、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平安农机”建设,着重检查乡镇、村、农机合作社安全专干(安全员)、农机具及驾驶人台账、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安全风险保障等监管制度建设情况。


        (二)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建设。在市县政府主导下,农机部门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建立拖拉机注册登记信息、拖拉机及其驾驶人违章信息定期通报制度,每个季度与公安交警部门互通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章“黑名单”制度,将无视农机安全、违法违规屡犯不改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机合作社,列入农机安全监管“黑名单”。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联合执法检查记录,每半年向安监部门通报一次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三)制定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市州、县市区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季节,在3月底前按照省安委会方案中明确的计划执法要求,制定年度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省局在3月底前制发“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省、市两级按监督检查制度开展督查。


      (四)开展“ 一月一警示、两月一行动” 活动。各县市区结合春耕、双抢、秋收等农时季节的农事重点,以及重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要求,以农机安全生产“六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以县内、县外或省内、省外农机事故为案例,开展 “一月一警示”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参照《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年“两月一行动”总体工作安排》(见附表2),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两月一行动”计划,扎实搞好农机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五)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农机监理机构要严格落实执法着装、执证上岗、文明执法的要求,保持农机监理良好的执法形象。监管执法检查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肃、规范。在监管执法中,不得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教育和整改代替处罚,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下达的整改通知要规范有效,争取做到执法检查全程记录。


        (六)开展拖拉机违法违规专项执法。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报废机车行驶、非法改装改型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3~4月,全省针对变型拖拉机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整治,省、市两级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督查变型拖拉机终止上户的落实情况。


      三、具体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底前)。各级农机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农机安全 “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可结合“平安农机建设年”活动一并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3月底至11月)。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坚持每个月调度一次工作、汇总一次信息,两个月通报一次情况,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各市州从3月份起,每月5日前向省局报送上月《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月报表》(见附表1),半年报送一次活动总结。


      (三)总结提高(12月)。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是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次大行动,各行业都十分重视,省安委会并将此次活动列入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根据当地实际,结合《省农机局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进“平安农机”建设方案>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6]6号)精神,认真研究制定执法活动方案,确保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和“平安农机建设年”活动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执法水平。各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采取自学、集中研讨、业务培训等形式,组织在岗监理员和乡镇、村农机安全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尤其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做到依法行政。省总站拟于4月上旬开展一次新任监理员、检验员、考试员业务培训。


        (三)加强部门配合,争取政府支持。各地要以“平安农机”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为契机,主动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执法检查联动的长效机制。同时,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在政策和财政保障上更大支持,特别是要力争乡镇农机安全管理专干和村级安全员及其经费落实到位,促进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形成群防群治格局。


      (四)加强督导,确保活动实效。各市州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的各项内容得到落实。省局将结合“平安农机”建设一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主动,活动开展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适时启动追责。


      联系人:周干,联系电话:0731-85523478,邮箱:[email protected]


        1: 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月报表.xls


      2: 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年“两月一行动”总体工作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