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候选人的函

29.08.2016  20:20

省直相关科研单位、院校(所):

为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委拟组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请你单位组织推荐专家候选人,特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设置

专家委员会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产地环境监管、农业投入品管理及其检验检测、风险评估、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5个专家组,分别设组长一名、副组长1名,专家组成员3-5名。各组职责分工情况为:

综合监管专家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测机构管理及农产品认证管理等活动提供决策咨询;为农业地方标准及农业技术规程制修订项目的立项提出建议,并参与标准规程评审。

产地环境监管专家组: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提供咨询服务。

农业投入品及检验检测专家组:为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管理、检验检测及技术培训提供咨询和服务;

风险评估专家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对与处理提供咨询服务;

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管理专家组:为农业转基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二、专家候选人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二)熟练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方面专业知识。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具备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包括监管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测机构管理及农产品认证等),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饲料、农兽药管理与残留检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理,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能够承担并完成委员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请符合推荐条件的专家填写专家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连同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6年8月30日前报送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由省农委组织审查后优选确定专家名单,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可以连聘。联系人:梁红梅,联系电话:0731-88866185(传真);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doc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