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警察对酒吧服务员劫财劫色被抓待审
(原标题:冒充警察,他对酒吧服务员劫财劫色 如何识别假警察)
“你要‘公了’还是‘私了’”?今年1月,穿着迷彩服,手持警棍的庞某,假装警察,用盘查身份等方式,先后对5名女性实施抢劫,仅现金就抢走4万余元,并对其中3名女性实施强奸。
记者昨日从石峰区法院获悉,庞某因犯抢劫罪、强奸罪,目前已由石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深夜,年轻女性报警称被“民警”强奸
1月4日凌晨3点多,石峰警方接到一名女性田某报警称,自己被“警察”强奸了,对方还拿走了她的手机和3000元钱。民警赶到现场时,田某就站在石峰公园一条黑漆漆的小路边,浑身发抖。
田某今年20出头,是石峰区一家酒吧的服务员。她告诉民警,庞某平时经常在酒吧消费,事发当晚凌晨1时许,庞某称带她出去吃夜宵,却将车开到公园内,之后庞某称自己是警察,还拿出一个警官证在田某面前晃了一下,称田某涉嫌卖淫,问她“公了”还是“私了”。
一开始田某是不信的,庞某又拿出手铐将其铐住,并用电棒击打田某,受到折磨,田某答应“私了”,让朋友转3000元钱到庞某账户。在等待转账过程中,庞某对田某实施强奸,并拿走其一台手机。经鉴定,田某在当晚受轻微伤。
就在民警介入调查过程中,1月5日凌晨2点多,天元警方接到类似报警。嫌疑人庞某依旧是冒充警察,从受害人萧某的卡内转走12000元到自己账户,拿走萧某一台苹果手机,并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认为酒吧服务员“有问题”,冒充警察诈骗
石峰警方于1月14日将庞某抓获归案。庞某今年28岁,家住芦淞区,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经常混迹酒吧、KTV等地。据交代,他是因为在酒吧经常看到女服务员推销酒水,认为这些女性“有问题”,便想冒充警察诈骗她们。
通过一些手段,庞某购买了迷彩服、电棒、手铐、假警官证等作案工具。
据庞某交代,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他冒充警察,先后对被害人田某、萧某等5人实施抢劫,共抢得现金人民币4万余元及手机、戒指等物品,并对田某、萧某等3人实施强奸。
石峰区检察院认为,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警察,采取暴力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关系,以犯有抢劫罪、强奸罪,向石峰区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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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警棍,还拿着警官证,如果这样的人说要“调查”你,你该不该信?
石峰警方介绍,遇到任何称“私了”的“警察”,请立即提高警惕并找机会拨打110。一般来说,假警察听到市民报警了,会立刻被吓跑。
昨日,石峰警方提醒市民,现在一些嫌疑人通过非法购买假警徽、假警服冒充警察,企图实施诈骗,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遇到任何称“私了”的“警察”,请立即提高警惕并找机会拨打110。首先,遇到声称执行公务的民警,可让其出示《人民警察证》,证件内卡印有持证人的照片、姓名、所在公安机关名称等详细信息,可拨打110进行核实。(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张雷 罗京艳 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