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调解息纷争 六年诉讼一朝了

30.12.2015  10:59
   湖南法院网讯   (王平凡 张宁) 日前,双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原审原告彭某平与原审被告双峰县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彭某平因双髋关节炎与双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于2009年6月12日到双峰某医院就诊并入住该院,期间多次诊断未果,于2010年1月18日出院,并就所欠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向医院出具了12163元的书面借据。2010年5月,彭某平就其与该医院之间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向双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某市医学会和某省医学会先后对本案医例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均作出了彭某平双髋关节功能障碍伤残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彭某平左侧腓总神经损伤与医疗过错有主要关系、本医例为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13年8月19日,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后该案历经二审、申诉。2015年2月16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抗诉指令双峰法院再审本案。

  案件的再审过程中,再审合议庭在认真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双峰某医院自愿在原审判决的基础上再行赔付彭某平相关损失、彭某平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至此,一件历经一审、二审、申诉、抗诉、再审,诉讼时间长达六年之久的案件,圆满调解结案。 来源:双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