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涉足再保险市场 5家上市公司跨界进入

26.03.2015  13:33

  5家上市公司中,有4家宣布涉足再保险业后,股价一路上涨,最高涨幅达79%

  随着近期泛海系宣布介入再保险市场,涉足再保险市场的非保险上市公司已达5家。这些非保险上市公司的进入,不仅改变国内再保险市场的格局,也为民资进入再保险市场开了先例。

  平安证券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缴文超表示,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较晚,按照目前再保险与直接保费的比例计算,根据保险业“新国十条”的保费目标,2020年我国再保险市场规模可达3300亿元以上。

   上市公司频涉再保险

  去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发布,为民间资本投资再保险提供了“准入证”。

  近日,民营资本泛海系的控制人卢志强表示,泛海拟投资再保险行业,公司组建已进入实际操作层面,“最快3个月内把申请提交至保监会”。卢志强表示,泛海系还将联合其他民营企业共同组建,届时,新公司将采取社会公开招聘方式,补齐专业人员短板。

  在此之前的2月13日,七匹狼、爱仕达、腾邦国际三家上市公司同时发布公告,拟参与发起设立前海再保险公司。

  公告显示,前海再保险由主发起人深圳前海金融控股公司联合公司、深圳远致投资、中国邮政集团等多家法人机构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成立。业务范围是 各类财产及意外和健康再保险业务,人寿再保险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以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注册资本30亿元。

  此次参与设立的深圳前海金控、中国邮政集团、深圳远致投资分别认购6亿股,持股比例分别为20%;爱仕达认购4.35亿股,持股比例为 14.5%;七匹狼认购3.15亿,持股比例为10.5%;腾邦国际认购3亿股,持股比例为10%;启天控股认购1.5亿股,占比5%。

  另外,去年11月,海虹控股宣布与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中再寿险公司合作,建设第三方保险服务网络。这一举动也被市场解读为非保险机构跨界进入再保险领域。

  非保险机构介入再保险市场不仅扩大了这些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而且拉升了这些再保险概念股的股价。上述5家上市公司中,有4家上市公司宣布涉足 再保险业后,股价一路上涨,从宣布介入再保险市场后,截至昨日收盘七匹狼与爱仕达涨幅均超30%,腾邦国际涨幅达76%,海虹控股涨幅高达79%。

   民资进入再保险市场

  事实上,此前并无民营资本介入再保险市场,上述5家上市公司涉足再保险市场,或开民营资本进入再保险市场先河。

  根据中国保监会披露的数据,目前我国市场共有8家再保险机构。具体包括中再寿险、中再财险、太平再保险;另外5家为外资再保险机构在华的分公司,非完全独立的法人机构。

  长期以来,中国再保险市场被中再集团旗下的中再寿险、中再财险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市场份额遥遥领先。2013年中再集团再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475.3亿元,占整个再保险市场近40%的份额。

  公开资料同时显示,中再集团的股东为财政部和汇金公司,两者合计持有其100%股权,而中再集团又持有中再寿险、中再财险各100%的股权。太平再保险是太平集团旗下资产,同样是国资系公司。国内再保险市场并无民营投资主体。

  对于今年以来民营投资主体的进入,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再保险牌照稀缺但是再保险业务具有开放性,直保公司均可开展,其中财务再保险或是快速盈利渠道;但值得注意的是,新设再保险公司缺乏运作经验,巨灾对再保险业务有较大影响。

  七匹狼也表示,由于再保险公司的批准设立和收入实现需要一定周期,产生盈利所需的时间可能较长,预计本项投资短期内可能不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如果本项目获得保监会批准设立后,能够实现规模化收入并实现预期盈利,则会给公司带来长期的投资收益。

   国内再保险市场巨大

  根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统计数据报告》显示,作为保险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再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市场主体较少,2013年我国专业再保险机构再保费收入1238亿元,占全球再保险市场的2%左右,发展潜力巨大。

  缴文超也表示,按照目前再保险与直接保费的比例计算,根据保险业“新国十条”的保费目标,2020年我国再保险市场规模可达3300亿元以上。

  值得一提的,尽管国内再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但各类机构的进入也引起也保监会的注意。3月19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实施 再保险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了再保险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要求,规定了登记信息的更新频率和重大事项的及时披露要求,以便我国保险公司及时掌握交 易对手信息。

  另外,保监会将采取有效清单和黑名单管理模式。经再保险登记系统审核后,符合资质标准的机构将自动进入有效清单,供我国保险公司在开展再保险业 务时选择;对于故意隐瞒信息或者故意发布虚假信息的机构,将从有效清单中剔除,并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中国市场再保险业务,以此加强再保险市场的诚信建 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