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终止湖南宏大典当有限公司等12家典当企业经营许可的通知

07.04.2017  20:05


湘商流通[2016]58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省典当行业协会、有关典当企业: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典当年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08〕20号)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湘商流通〔2016〕15号)精神,我厅组织了全省典当企业2015年的年审工作。


经核实,湖南宏大典当有限公司、湖南昌隆典当有限公司、湖南德源典当有限任公司、湖南开尔普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融通典当有限公司、湖南省通融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嘉亿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市金沣典当有限公司、岳阳祥泰典当有限公司、郴州福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腾飞典当有限公司、涟源市昌泰典当有限公司等12家典当企业,已不具备典当经营许可资格。我厅决定终止上述12家企业典当经营许可,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