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典当行业协会关于典当业务员(四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开学的通知
湖南省典当行业协会文件
湘典协[2016]21号
湖南省典当行业协会关于典当业务
员(四级)国家职业 技能鉴定 培训开学的通知
各位学员: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定于2016年7月中旬,在长沙举办典当业务员(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开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典当基础理论。 典当相关法律法规,典当管理办法,物权法、公司法、担保法及合同法等与典当相关的法律法规;典当专业基础理论。典当发展简史,典当的功能及特点,典当操作规程及风险防范;典当业务基础知识。动产(民品、机动车)典当,房地产典当,财产权利典当。
(二)典当基本技能。 典当流程中有关交当、验当、估当、折当、写当、管当、当出、赎当、续当、绝当等各个环节的基本概念及操作注意事项;民品典当、机动车典当、房地产典当、财产权利典当的实际操作规程及风险防范;职业道德规范等。
二、 考试考核及资格证书
(一) 考试考核。 严格按照《典当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四级)、《典当业务员培训大纲》和《典当业务员培训计划》,聘请高等院校教授、专家及典当行业中拥有丰富理论素养、较高政策水平并有较强实践经验的高管人员进行授课。培训采用全脱产,统一教材、集中授课、集中笔试、分组技能考核的形式。
(二)资格证书。 考试考核均及格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四级)(附件1),全国通用;资格证书可作为我省典当企业年审免检、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审考核的指标之一;也可作为报考典当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的必备条件。
三、培训对象
(一)已报名参加典当业务员职业资格培训班的学员;
(二)2015年度新增典当行的从业人员;典当企业在岗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均可报名参加培训;欢迎拟从事典当行业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6年7月10日(全天)报到。
培训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15日(5天)。
(二)长沙市杏源大酒店;总台电话:0731-- 89669168。
地址:长沙市韶山中路87号(省中医附一院隔壁);从长沙火车南站(高铁站)乘124路、159路公交车至东塘南下;从长沙火车站乘7、602、701等路公交车至东塘南下。
五、其他事项
(一)报到须知
1、参培人员报到时,请带近期大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写好本人姓名),用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证和存档等。
2、请认真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2)及“主要学习和工作简历”, 报到时提交一式二份及照片。
(二)培训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的规定收取培训费(含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费、制卷、阅卷、监考、制证费等,教材、授课、教室租赁、文具、资料费等)。参培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三)情况通报。培训考试结束后,学员考试成绩、证书编号及证书等,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达后,由协会报送省商务厅、相关商务局及学员本人,以便企业作为年审依据。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筱林 钟钰
电 话:0731-82221700 89703501
13667313282 13874931125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样本)
2、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湖南省典当行业协会
2016年7月1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局。
湖南省典当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6年7月1日印发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样本)
附件2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国家职业资格5-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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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原件一份,存省职业鉴定所;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