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各有关检验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安全消费提供依据和保障,结合今年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我委决定在国庆中秋期间开展一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一、 原则范围:
此次监督抽查抽样依据科学性、真实性、代表性的原则,采取定量检测的方式, 监测内容是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主要针对主要品种、主要产地、主要基地和市场,监测地点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流通单位, 重点是前期监督监测发现问题的单位和未覆盖到的基地及较大规模的市场,监测对象为蔬菜、水果、大米、茶叶四大类涵盖居民日常消费的农产品共500批次。
二、监测内容及任务承担单位:
蔬菜:在14个市州的生产基地和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抽取辣椒、黄瓜、芹菜、豇豆、荷兰豆、胡萝卜、山药、葱蒜等主要生产消费品类共420批次,每个市州30批次(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按照6:2:2比例抽样检测),检测58种农药残留和铅、镉2种重金属含量。监测任务由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承担。
水果:在长沙市市场抽检西瓜、梨、香蕉、葡萄、苹果5个品种,共抽检20批(来源本省基地的不少于60%),检测58种农药残留和和铅、镉2种重金属含量。监测任务由长沙市农产品质监中心承担。
大米:在长沙市市场抽检大米30批样品,检测15种农药残留和铅、镉2种重金属含量。监测任务由长沙市农产品质监中心承担。
茶叶:在长沙、株洲、郴州、娄底、益阳市的企业和市场分别抽检绿茶和黑茶,共抽检30批,每个市州6批,检测11种农药残留和铅、镉2种重金属。监测任务由湖南澄源检测有限公司承担。
三、要求:
1、各地农业质量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完成省级监督抽查任务,抽样重点选择当季采收重要主导农产品,同时抽查前期省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切实反映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水平。
2、承担监测任务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加强质量控制,会同被抽样单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完成,如实填写抽样单,市场抽样要选择能够溯源的产品(以本省产品为主),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监督抽查结果。
3、此次监督抽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监测风险, 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重在化解风险、解决问题,监测结果不作为绩效考评和衡量工作的依据。
4、监测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联系人: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杨韶红,电话:0731-88866185;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刘春来,电话:139751759150;长沙市农产品质监中心杨博文,电话:13637427230;湖南澄源检测有限公司邹明晖,电话:18867352705。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