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赖明勇
(2017年1月13日)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广大省政协委员、政协各界别、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2016年,共提交提案886件,经审查,立案698件,立案率78.8%。其中党派、界别、专委会提案126件,委员个人提案572件。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类322件,政治建设类61件,文化建设类46件,社会建设类181件,生态文明建设类88件。对未立案的188件提案采取改、并、转、撤四种方式进行了认真处理。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提案工作,大力支持政协通过提案履行职能。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与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紧密结合,办理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更加明显。截止2016年12月底,所有提案已全部办结。所提建议已经落实或基本落实的320件,占45.9%;正在落实或列入计划落实的294件,占42.1%;因目前条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许暂时不能落实的84件,占12%。提案办理落实率比去年提高11.8个百分点。
经济建设方面,围绕开放湖南、经济发展环境、区域经济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型农业等问题,提交提案322件。关于借力“一带一路”做强湖南特色规模工业的建议,省政府办公厅认真组织落实《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去”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加快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创新驱动、金融支持、人才支撑、市场培育、要素保障、产业生态构建等方面支持轨道交通企业“走出去”。关于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强化政策执行力度的建议,省政府加大了对政府招商引资中违约失信问题的清理、整改、规范力度。关于加快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环湖路建设的建议,省政府设立了引导发展基金,提高环湖公路补助标准,在每公里补助250万元的基础上增补80万元每公里,现已完工200多公里子项目建设任务。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建议,省政府成立了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双创平台”中风险投资支持体系建设的建议,2016年,省本级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4500万元,打造创业创新服务平台,筛选了一批带动就业效果好的项目供创业者选择;省财政就创业创新设立专项资金,对成效明显的创业创新项目、创业孵化基地进行扶持奖补。
政治建设方面,围绕法治湖南建设、监督制度改革、重大工程立项协商、公立医院编制管理等问题,提交提案61件。关于推进我省“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目前,全省已建成省、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65个。关于推进我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建议,我省相关部门出台了《湖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了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关于建立重大工程立项协商机制的建议,省政府成立了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和风险控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涉及债务资金的重大项目立项协商机制。关于公立医院实施机构编制备案制的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将公立医院现行管理模式改革为“人员总额核定、新进人员备案、单位总量控制”,并在省人民医院等五家医院开展试点。
文化建设方面,围绕民俗文化传承、地方方言保护、青少年文体活动、传统戏曲保护等问题,提交提案46件。关于弘扬健康民俗文化、充分发挥民俗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的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从2016年起增至20000元/人。关于保护湖南方言、传承地方文化特色的建议,我省成立了“湖南省语言资源保护中心”,积极推进实施湖南方言专项调查。关于加强我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管理的建议,近年来,全省共安排资金近6亿元,用于123个市县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安排4亿元资金支持建设1600多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关于实施地方传统戏曲抢救工作的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意见》,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昆剧、祁剧、汉剧和巴陵戏等地方戏剧的传承保护和创排。
社会建设方面,围绕养老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大学生创业、养老产业发展、大病保险等问题,提交提案181件。关于加快构建我省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我省加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等专业养老机构建设,目前建成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近500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107个,农村幸福院6911个。关于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我省将逐步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提高公费定向师范生免学杂费补助标准,重点开展对乡村教师与校长的培训。关于大力支持和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的建议,全省90%以上的本科院校开设了创新创业课程,所有高职专科学校开展了创业指导教育,建成省级创业孵化基地62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73个。关于促进落实湖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惠民政策的建议,目前大病保险在全省已经全面铺开,将16种不在现行基本目录的特殊药品,纳入全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郴州、常德、永州等市的医保信息系统已实现与承办商业保险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其他市州的医保部门信息系统正在对接中。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生态补偿、环保工程建设、污染治理、生态种养等问题,提交提案88件。关于完善湘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6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实施转移支付补助,补助资金规模达到33.8亿元;省财政共安排湘江流域水质水量奖罚资金6497万元。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市政环保PPP项目发展的建议,目前我省已建立了连接中央、省、市、县各层级的PPP项目库,全省发布市政环保示范项目111个,总投资额1364.76亿元;对28个国家级生态功能区的县市,省财政安排1亿元奖补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县域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关于加强农村水库污染治理的建议,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意见》中得到采纳。关于我省因地制宜发展稻田生态综合种养的建议,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纳入《湖南省“十三五”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和精准扶贫重点产业项目,目前已在祁东、衡东等6个县开展推广稻田综合种养试点示范。
二
一年来,省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始终坚持把提案工作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全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凝聚各方共识,深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提案工作的全局性作用更加凸显。各党派、界别、专委会和广大政协委员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提案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通过提案积极建言献策。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工作,阅批、领办和督办重要提案已成为常态。各党派、界别、专委会将提案工作与视察、调研等紧密结合,聚焦共性问题,凝聚集体智慧,注重成果转化。提案工作合力基本形成,提案工作在政协工作中的全局性意义得到充分体现。
(二)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建设日益完善。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2016年5月在全国省级政协中率先出台《湖南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得到全国政协的充分肯定,全国政协提案工作通讯进行了全文刊载。《办法》对提案办理协商的目标、要求、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将重点提案和集体提案见面协商、一般提案的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进一步规范了协商形式,增加了协商密度,扩大了协商影响,增强了协商实效。2016年,所有提案在办理中和答复前,各提案承办单位都按照《办法》要求进行了沟通协商和见面协商,沟通协商率和见面协商率均达到100%。
(三)提案办理协商方式不断创新。将协商民主理念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积极开展选题协商,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提案线索,积极引导委员书写提案,提高了选题精准度。开展审查立案协商,在审查过程中及时与委员联系沟通,与承办单位商议,确保了提案立案质量和交办的准确性。开展办前协商,召开办前协商会,与承办单位共同分析办理难点重点,商议办理时限和程序,明确办理要求。开展办中协商,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组织党派、界别、专委会和委员代表参加协商,让更多的委员参与到办理协商活动中来。开展办后协商,及时与提办双方对接,了解办理情况,对承办单位承诺解决的问题进行督办协商,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据统计,2016年共组织见面协商活动78次,265人次参与,协商面更广,协商形式更多,协商内容更实,协商效果更佳。针对少数委员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提案,相关承办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的态度进行了重新办理。
(四)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成效更加显著。省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确定了31件重点提案作为2016年提案办理协商和督办的重点。省委、省政府领导、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提案委员会分别对相关重点提案进行了集中督办,每件重点提案的办理都邀请相关提案人参加,做到了办前有沟通,办中有协调,办后有督促。对部分重点承办单位和重点提案还采取省人大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三家联合督查、省市县三级政协会同督办等多种途径。总体来看,重点提案的协商力度加大,督办合力增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31件重点提案的意见建议基本都得到采纳和落实。
提案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也存在部分提案建议不实、质量不高,少数提案办理答复的针对性不强,提案办理督查机制不够健全和规范,跟踪和落实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
2017年提案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共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落实“五个强省”精神,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总愿景,加大提案办理协商力度,完善 “提、审、办、督” 提案工作程序,创新提案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提案工作实效。
(一)坚持质量效益第一的原则。始终把提高提案质量摆在提案工作的首要位置,突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个着力”、“四大体系”、“五大基地”这个抓手,加强调查研究,提出主题鲜明、情况准确、分析深入、建议具体的高质量提案。将协商民主的理念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大提案选题协商、审查交办协商和办理协商工作力度,确保提案办理取得实效。
(二)突出提案的民主监督特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依照政协章程,始终坚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正确方向,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目的和原则。以发展为要、生态优先、民生为本,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方面建睿智之言,履监督之职,体现政协特色,强化省、市、县三级政协联动,适时开展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民主评议,发挥提案和提案工作在政协民主监督中的特色和优势。
(三)发挥政协云平台的重要作用。以省政协云平台为重要载体,拓展知情明政、了解社情民意的信息渠道,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帮助,做好服务。进一步加大提案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实现提案内容与办理复文同步公开,加强提案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方的互动交流。积极推动提案办理远程协商、网上跟踪督办,提高提案的针对性和办理的有效性。
(四)做好提案工作的宣传总结培训。加大对《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的宣传贯彻,拓展提案工作的宣传深度与广度,凝聚社会共识,传导社会正能量。积极探索提案宣传新渠道,开展提案跟踪系列专题报道。今年是本届省政协的最后一年,也是市(州)县(区)政协换届后的第一年,要认真总结省政协五年来提案工作经验和不足,为下届省政协提案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根据市(州)县(区)政协换届后人员变化和各承办单位提案办理人员交流较快等情况,加强对市(州)县(区)政协提案工作部门和省直相关承办单位办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各位委员,新的征程,新的愿景,赋予我们新的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诤言,谋良策,出实招,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