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调存贷款利率
01.12.2014 11:54
本文来源: 星沙新闻网
星沙新闻网/星沙时报11月27日讯(记者 涂丽)1至5年(含5年)利率从4%调整至3.575%,5至30年(含30年)利率从4.5%调整至4.25%。日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
根据通知内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进行了调整,其中1至5年(含5年)贷款利率从4%下调至3.75%,5至30年(含30年)利率从4.5%调整至4.25%,均下调了0.25个百分点。
而公积金是2014年11月22日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11月22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11月22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已经签订借款合同,放款日为2014年11月22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据了解,该中心早前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其中规定职工本人在本市无自由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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