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讲组来湘宣讲答疑

05.12.2014  05:36

 

 

12月1日-3日,国家工商总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组来我省开展现场宣讲答疑,为全省工商系统干部和省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讲解《条例》和5部配套规章以及操作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能遇到的问题。

 

宣讲答疑组由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司司长赵刚带队,总局外资局处长雷光程、个体司处长杨力军、信息中心副处长郑刚为成员。

 

12月2日下午,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沐介绍了我省贯彻落实《条例》及5部配套规章情况。省局信息中心演示介绍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建设情况。

 

汇报会后,国家工商总局宣讲答疑组召开了贯彻落实《条例》工商系统内部宣讲答疑会。主会场设省局视频会议室,各市(州)、县(市、区)工商局设分会场,全省工商系统共1000余名干部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聆听了总局宣讲答疑。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沐作宣讲答疑会致辞。

 

12月3日上午,邀请100余名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代表在省工商局视频会议室参加了现场宣讲答疑。省工商局副巡视员王志辉主持。

 

宣讲答疑会上,赵刚司长对《条例》贯彻落实总体情况作了介绍。雷光程处长、杨力军处长、郑刚副处长分别对《条例》及配套规章、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系统建设等作了介绍和解答。基层工商干部和社会公众认真听取了情况介绍并积极踊跃地提了很多《条例》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宣讲答疑组一一耐心细致解答,解除了大家的困惑,取得了预期的较果。

自湖南省全面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降低准入门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截止11月底,全省实有企业37.73万户。切实加强企业进入市场的后续监管,240多万户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查询;公开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19期共42943条,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和其它信息申报,截止12月2日,全省已顺利完成市场主体年度报告39839户,即时信息申报5029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系统页面响应时间小于2s/次,完全符合国家工商总局技术规范要求。

  赵刚司长对湖南贯彻落实《条例》及5部配套规章情况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湖南省工商局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

湖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党组成员、副局长阳芳华先后和赵刚司长一行就《条例》和5部配套规章以及公示系统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探讨。省局企业处、个体处、外资处、企业注册局、信息中心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宣讲答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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