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信访难题
【决定摘要】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一线传真】
芙蓉区
开长沙信访听证先河
信访人李某,家住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街道,其父母离婚时对房产进行分割,东边正房和厨房归其父,其余归其母。2008年某项目启动,整栋房屋纳入征拆范围,其母在未提供离婚资料的情况下,与拆迁指挥部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其母四间房屋拆除,保留其父房屋未拆。2013年另一项目启动征拆,其父房屋临近项目边界,按应拆未拆建筑予以拆除。此后,李某多次上访,反映其父房屋补偿未到位。案件涉及两个项目和两套拆迁政策,国土局、征地办、村委会等责任单位和当事人难以达成一致。
鉴于案件的复杂性,芙蓉区要求相关单位就信访事项重新调查,委托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对事实和适用法律、法规、政策及化解方案提出意见。区国土局、征地办、村委会等单位对案件组织“回头看”,重新调查历史资料,拿出处理意见。听证会主持人芙蓉区常务副区长罗玉环先后3次组织召开调度会,听取信访人及责任单位调查情况和意见。区信访局根据责任单位调查结果和化解意见与信访人沟通,进行听证前的矛盾化解和思想引导。由于信访人对初步答复意见不满意,芙蓉区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
今年8月,芙蓉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拆迁专业人士、邻里乡亲等9名听证代表参与听证,在全市开信访听证先河。
听证会上,双方“当面锣、对面鼓”地举证质证,听证员入情入理地评判,事实越理越清,道理越辩越明。最终以听证员表决的形式形成最终听证结论。
对于信访人父亲拆迁安置问题,无政策依据不予支持;其非农宅基地未补偿,补偿款迅速交付李某父女,国土分局将未补偿的拆迁补偿款拨付到位,住房保障部门协助李某到其父户籍所在地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做到了合理合法诉求解决落实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到位。
听证会后,李某深表满意和感激,表示不再上访,并向省、市两级政府送了锦旗和感谢信。以调处该信访事件实时录制的电视节目《信访调解进行时》,在湖南都市频道播出后,收到了良好的评价和反响。
【专家解析】
从“信访不信法”
到“依法信访”
“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信访工作改革创新的必然趋势。”长沙市芙蓉区区委书记梁仲认为,信访听证彰显了依法治国理念。通过信访听证,变各执一词的吵吵闹闹,为规范严谨的举证质证;变当事双方互不信任的攻击诋毁,为依法依规的公开辩论;变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一家独大,为社会公众多元参与的评判裁定,法治的力量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尤其是将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改变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要求,我们着力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提出诉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张严介绍,为了建立健全依法信访制度,我省及时出台了相应的制度文件和工作措施。今年7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离机制,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10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对省、市、县、乡四级受理来访的范围进行了具体明确,并在市、县两级推行湘潭县“群众信访一册通”的做法,规范来访受理办理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11月5日,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依法处理,形成“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不合理的诉求得不到支持,违法行为将受到追究”的正确导向。(责任编辑:刘舒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