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 详述脱贫之策
中新社北京12月7日电 中国官媒7日晚全文公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份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脱贫攻坚任务的纲要性文件,详细阐述了未来的脱贫攻坚之策。
决定认为,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为此,决定从总体要求、总体目标以及具体举措等方面对该任务做了详尽规定。
关于脱贫攻坚战的总体目标,决定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中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这份约14000字的决定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许多实举措、硬政策,其中不乏亮点。
例如,现实中,因“贫困县”的帽子可以带来政策上的诸多“好处”,导致很多贫困县不愿“摘帽”。
对此,决定指出,要抓紧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重点县退出,由县提出申请,市(地)初审,省级审定,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重点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抓紧制定攻坚期后国家帮扶政策。
有分析指出,决定规定重点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明确贫困县“摘帽不摘政策”,这充分考虑到了贫困县的实际情况,有助于贫困地区稳步脱贫、避免返贫。
再如,决定要求,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为此,决定特别指出,要着力加强教育脱贫。相关措施包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等。
另外,决定还规定,要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例如,决定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加快出台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办法,大幅度提高减贫指标在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中的权重,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刹住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