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办公地点:长沙市八一路110号省公安厅大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文字编辑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使用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才。
二、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服装装备、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由厅警保部全额保障。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二)食宿自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6年9月31日前在省公安厅二办公楼603办公室报名。报名者须提交、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二)笔试:2016年10月15日前在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核文字综合能力和法律法规熟悉程度。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培训。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选取一定比例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先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
(六)政审:由专人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录用,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
(七)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等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湘警网》公布。联系人:成谦、龙汉章,联系电话:0731-84597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