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组建省国家公园管理局 建立国家公园准入制度

12.05.2015  12:19

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4-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出台,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今年湖南将制定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意见。

方案》共6个部分25条,根据目标,到2015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点加快实施,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17年,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到2020年,初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力争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方案》称,将提高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并在今年制定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意见。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方案》明确,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土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实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及经营权等各种权益主体、范围与边界,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创新“一湖四水”管理体制,也是《方案》内容之一。打破传统行政区划和部门界限,整合管理职权、执法力量、治理资金等资源,因地制宜推行“河(湖)长”制,完善洞庭湖湿地统一管理,实现重点领域治理同步、交流协作和资源共享。

不仅仅是统一管理洞庭湖湿地,《方案》还提出组建省国家公园管理局,探索“政府主导、管治分离、特许经营、多方参与”的管理模式,实行全省国家公园统一管理、委托运营。建立国家公园准入制度。

方案》还提出,健全“一湖三山四水”源头保护机制。在全省划定一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在2017年时,构建以洞庭湖为中心,以武陵、南岭、罗霄山脉为构架,以湘资沅澧水系为脉络的“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保护政策体制。 记者杨杰妮